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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震维权代表李依乾被重判5年监禁

Written on 2012年12月26日星期三 | 26.12.12


作者:文宇晴 |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粤语部

2012-12-25

川震灾民维权代表之一李依乾,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被法庭重判5年。李依乾和家属当庭提出上诉。200多名地震灾民到法院声援,期间因法院限制旁听人数,与法庭人员发生肢体推撞。


2012年12月25日早上,大批北川县地震灾民来到法院,打算旁听维权代表李依乾的案件。

李依乾一直带领北川县地震灾民维权,被当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名关押超过8个月,案件周二在当地法院一审开庭。在一整天的审讯后,法官当庭宣布李依乾罪成,判处有期徒刑5年。

李依乾的儿子李阳对记者说,父亲及家属不满判决,当庭表示要上诉。他说:“政府提供的证据都是伪证;第二,说我们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对企业造成伤害,为什么企业本身不告我们?第三,事情为什么发生在我父亲合理合法上访后,肯定事实不存在,政府利用法律打击公民的合法上访。我们当庭提出了上访。”

李阳还说,由于到场声援的村民众多,有200多人,大家都希望能入庭旁听,不过法院只准10人入内,但相反提供较多旁听位置给官员,因此引来大家不满,双方因此发生了肢体冲突。他说:“留下一个很小的门说安全检查,我们有百多人,反正百般阻拦。北川县组织很多体制内的人,他们可以进去,而且他们可以带手机、水杯,完全待遇不一样。庭审完后老百姓出来,有几十位跪在法院门口,骂法院是非法。”

为李依乾作无罪辩护的律师马小鹏说,在庭上,他向检方提出的多项证据,均就检控方的理据提出质疑,认为未能充分证明李依乾有任何违法犯罪的事实。不过法官还是作出了罪成的判决。根据家属要求,会作出上诉。他说:“现在是口头宣判,然后给我和被告人判决书,送达十天内才可以提出上诉。李依乾本人在庭上也提出了上诉。”

本台曾向北川县人民检察院致电查询,但电话没有人接听。

2008年发生汶川大地震后,其中重灾区北川县在重建过程中,出现拆迁、土地赔偿及干部贪污等问题。当时李依乾带领其他灾民,多次到省政府上访。汶川大地震四周年前夕,北川数十名灾民就安置及官员贪腐问题,再到北京上访,被大批截访人员在火车站拦截,双方发生冲突,数人受伤,包括李依乾在内的数人被拘留。随后李依乾家属收到当局发出的刑事拘留通知书,表示李依乾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羁押在北川县羌族自治县看守所。

本月初,北川县人民检察院将李依乾一案退回公安机关侦查,期间也对家属进行游说,表示假若李依乾愿意签下不再上访等协议书,便释放他。不过遭到家属拒绝。


一直关注事件的“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发声明谴责法院做法,认为当局重判维权代表李依乾的违法举动,是为了掩盖5.12汶川大地震系列丑闻。这判决是对4年来揭露5.12系列丑闻人士的一种威胁。不过强调并不能影响天网协助地震灾民依法维权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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