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坤鹏 | 来源:六四天网
辽宁省检察院打着国家救助的幌子为罪犯脱罪
朝阳人民政府甘愿出15万元为检察院枉法买单
2012年3月22日,朝阳信访局张姓局长约受害人谈话结果:
在2012年两会钱辽宁省、朝阳市检察院以解决问题为由打电话给受害人、总之百般阻止受害在两会期间进京上访,会后3月20日信访局张姓局长让受害人去朝阳谈话,可到了朝阳才知道,所谓的谈话就是逼迫受害人拿那15万元钱为他们免责。我现在更不明白了,三级检察院故意枉法包庇犯罪逍遥法外7年【辽宁检方:人还活着 不构成杀人未遂】,朝阳市信访局为什么甘愿出钱为其买单?两会前,检察院说15万元是三级检察院每家出五万,可现在信访局却说这15万元是信访局拿的钱。检察院威胁受害人说“15万你接就签字公正给钱,不接再就与他检察院没任何关系了。”
如今朝阳信访局又说“朝阳信访局拿15 万元救助你,拿就必须签字公正,不公正不给钱,给你钱如果你在告把钱如数退还。”并威胁说“如果你不接钱,今后信访局就永远不管你了,你爱怎告怎告去。”
我现在被逼上了两难境地,我该怎办?按常理,如果说15万元是经济损失救助,不包括罪犯刑责和检察院刑责,我可能考虑接这钱尽快做点生意,弥补损失,因我还年轻。可让我无法接受的是三级检察院用这15万不仅免除他们在7年中包庇罪犯刑事责任。还要免除罪犯构3年以上10年以下刑事责任,太不公平、不公正了!我该何去何从???
更可恨的是政府也参与包庇罪犯伤害我这受害人,政府还说什么“不能拿了15万元钱,还追究罪犯和检察院包庇罪犯刑责,不能竟可着我合适。”只能可着检察院和罪犯合适。我受到那么严重伤害,又受三级检察院枉法伤害7年,毁掉我两次声誉损失近50余万,只给15万还说我贪得无厌,这世界上还有公理吗?
我跪求正义的媒体、记者、网友朋友,为我呼吁,我依法争取我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却被政府说成是贪得无厌,这是和谐社会吗?还有公平公正吗?请求为我平平这个理,并督促检察院、政府依法还受害人一个公正!
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电话号码:
辽宁省检察院控申处长刘树生办公电话:024——86686161
朝阳市人大主任 曲连春电话:13304217839
朝阳书检察院检察长联系电话:手机15842133333
朝阳市检察院控申科长周光辉(案件承办人)电话:13050933489
办公室电话:0421——2962168
朝阳市信访局长办公电话:0421——3938801
受害人:王坤鹏在此表示感谢!
201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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