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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拒审张国璋诉江苏高院案

Written on 2012年3月29日星期四 | 29.3.12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天网江苏讯2012-03-29】今天下午,江苏省江阴市失地农民维权代表张国璋【江苏江阴游街失地农民案 最高法院约谈无进展】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最高法拒审维权代表诉江苏高院案。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于2012年2月29日,向张国璋下发(2011)行监字621号通知书。在通知书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张国璋诉江阴市公安局治安拘留处罚一案,不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苏行审监字裁定书的再审申请与法律不符,不予受理。

张国璋是江苏省江阴市失地农民维权代表,因为在2005年向被征地村民贴出一张“给失地农民的一封公开信”,在江阴市引起了轩然大波,也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灭顶之灾。张国璋被戴上手铐游街示众,其母亲被吓死。

2005年8月1号张国璋被抓到江阴公安西郊分局铐了几个小时,被副所长冯强行铐了起来,其家人张同其、吴国英、金玉华、张岗、张兵都被带上脚镣手铐关押!张国璋家属六人从8月1号一直铐到2号中午,在长达26个小时中只吃了一次饭。

8月2号3点多钟,警察扬志军和朱建龙将张国璋推上警车,到兵江、锦茏去游街,让广大群众观看,并说:《土地法》关于前三年平均产值30倍的补偿规定是违法的,这样才能消除给失地农民公开信的影响。

到8月2号晚,警察施文佳要提出要对我们每个人罚款2000元,后有人说情交了2000元才放了吴国英、金玉华两位女人,放人时没有给任何手续。张国璋以“煽动扰乱社会秩序”和“拒绝国家工作人员执法”双拘,合并开出两张拘留证,分别是14天、7天,合并21天执行,其余的四人被拘留10天。

张国璋不符公安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经过江阴法院一审、无锡中院的3次二审、苏州中院和江苏省高院的2次不开庭再审,张国璋屡告屡败。2011年10月20日,最高法院约谈张国璋,承诺审核相关案件。2012年,最高法发文拒绝受理张国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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