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信访局长:政府给你15万还不懂感恩
Written on 2012年4月19日星期四 | 19.4.12
作者:王坤鹏 | 来源:六四天网
2012年4月5日,辽宁省朝阳市检察院控申科副科长吴立娟负责与我到辽宁省朝阳市世元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在手续办理完结后并没有告知我什么时候可以拿到钱,之后便再无音讯。
2012年4月12日,我丈夫第一次给辽宁省朝阳市检察院检察长赵伟光打电话问什么时候可以拿到钱,赵检察长说这要等辽宁省朝阳市信访局什么时候批下来什么时候才能领到钱,完全是欺骗,4月5日前他们说钱早已存到我的名下了,最近,他又说什么时候批下来什么时候给。我说“你总得有个时间吧”?她只说会尽力催促,看来他们是想逼迫我再次进京上访。
就在昨天(4月18日),我丈夫第二次给辽宁省朝阳市检察院主管控申科的检察长刘志新(她也是在公证书发放救助金承诺表上签字的主要领导)打电话询问检察院为什么迟迟不兑现承诺?她依然说要看信访局什么时候给这笔钱,在我看来他们并没有打算兑现承诺的诚意,此公证书只是为了阻止我为自己维权罢了,因为他们都知道虽然“两会”已过,“十八大”即将召开,我记得在辽宁省朝阳市信访局张局长曾说过:“看这意思十八大不开完不会给我钱的,会议一过任我怎么告他们也不怕,而且还说如果我有本事就去闹,还说政府给我15万救助我不懂得感恩”。
辽宁省、朝阳市两级检察院包庇犯罪,一次又一次伤害我这个受害人,检察院枉法剥夺受害人诉权7年,毁了受害人两次自主创业生意给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近50余万,现在给我十五万钱免除了罪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免除了三级检察院枉法包庇罪犯刑事责任【辽宁朝阳愿出15万为检察院枉法买单】,我就该感激他们吗?是他们玩弄法律,无视法律,纵容犯罪的人,我这个受害人还要对他们说声谢谢吗?!这就是中国的法律?这就是中国的依法治国?!难道这就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政府吗”可悲啊!
王坤鹏
201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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