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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权团体中国人权关注中国维权人士胡明军、袁显臣近状

Written on 2012年5月27日星期日 | 27.5.12


作者:何平 |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2012-05-26

在中国大陆,两位被关押的维权人士人士胡明军和袁显臣近日刑期将满。在美国的人权组织发布新闻稿,对二人的近况表示关注。

总部在美国纽约的非政府组织“中国人权”星期五发布的新闻稿表示,被判刑11年的四川政治异议人士胡明军(别名:胡明君)与判刑四年的黑龙江维权人士袁显臣都将于今年5月28日服刑期满。

胡明军是中国民主党四川筹委会的主要成员之一,因在网络上发表文章,2001年5月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并于同年7月正式逮捕。2002年5月,达州市中级法院认定胡明军“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应从重处理”,判处胡明军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袁显臣是黑龙江鸡西市法律工作者。他2008年北京奥运召开前,响应黑龙江佳木斯失地农民维权代表杨春林提出的“不要奥运要人权”等呼吁,联系民众签名。2008年初,袁显臣因代理黑龙江省鸡西矿业集团滴道煤矿数千下岗工人的维权案件,于当年5月,被鸡西市公安局非法羁押6天后,受到刑事拘留处分。2009年3月,鸡西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袁显臣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袁显臣不服指控罪名提出上诉,但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在拖延该案一年半后,于2010年8月做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旅居纽约的“中国人权”原主席刘青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达了对胡明军和袁显臣两位中国维权人士现状的关注:

“胡明军在我当时还担任中国人权主席的时候就跟他就有联系,他被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其实和其他的因政治、因言论被判刑的(人)是一样的,都是中共在取消‘反革命罪’之后,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那些维护自己权利,或者是对中共有所批评的人士采取迫害和打压的方式。实际上不管是民主人士也好,维权人士也好,都会被中共以各种借口,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借口就是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进行关押、判刑入狱或者劳教。对这种情况外界一直是非常关注的。”

位于四川成都的民间组织“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负责人黄琦曾与胡明军同监关押近两年。黄琦强调,各界目前首先应关注胡明军和袁显臣出狱后的身体状况,并为他们的生活提供援助:

“我觉得他们近期获释以后,首先是我们社会各界的朋友应当从身体康复以及以后的谋生状况方面提供各方面的支持,这是我们责无旁贷的义务。一方面,他们出狱以后也面临着中共当局有关的维稳体制压缩其生存和政治活动空间这种可能性。因此我们大家就应当勇敢地站出来,和他们一起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加强对他们的交流个关心,这样就能够让他们在未来的社会当中发挥最大的作用。”

黄琦指出,胡明军入狱十年以来,中国维权人士的处境依然恶劣,但公众对人权理念的认同却发生了极大的变化。黄琦认为,胡明军及袁显臣两位维权人士的出狱,将会对目前中国维权运动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这十年时间,实际上中国大陆的民众的活动空间是急剧增长。回顾一下在胡明军先生入狱的时候,那时候敢于前来围观的民众只有几十到一百人,而今天审判一个政治犯可以说有很多很多的民众,各方面的民众前来提供各种各样的支持。民众对于人权的尊重,对于民主的向往已经急剧增长。他们出狱以后在民众当中享有极高威望,所以我想他们出狱以后俩人都能够在促进中国大陆民主维权运动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国人权”组织的新闻稿,胡明军被中国当局定罪的依据是纠集多人聚会、交流、传播反对现行国家制度的观点,并企图组建中国民主党四川党部。而新闻稿引述袁显臣一审律师李方平和黎雄兵的证词指出,袁显臣案存在严重程序违法,其中包括:侦查机关的刑讯逼供、无正常拘留手续的羁押,以及律师被拒绝会见当事人,法庭剥夺被告辩护权和最后陈述权等。胡明军的家人也向“中国人权”组织表示,目前已接到监狱通知,届时当局会允许直系亲属接胡明军出狱。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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