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力披露政府公函 拆迁户遭停电系政府系指使
Written on 2012年7月11日星期三 | 11.7.12
作者:义工柏辉 | 来源:六四天网
【天网四川讯2012-07-11】今天下午,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女企业家李红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四川电力出示政府公函,证实停电系政府指使。
据悉,年仅33岁的成都市双流县九江镇石井村3组农民李红创办了成都华一纸制品有限公司,是远近知名的女农民企业家。2012年3月以来,双流县政府以改造“光华八线”为和旧城改造借口,把成都市双流县九江镇石井村为重点拆迁对象,以楼房540元/平方米,瓦房400元/平方米的低价要求周边140户农民迁走。周边绝大多数农民在政府压力下已经签字搬迁,而李红家在石井村有600多平方米农房,自认损失太大拒绝搬迁。
10日下午16时,此前遭断电数月的李红【组图:四川电力配合政府断电拆迁户】抵达四川省电力公司双流供电局,该单位工作人员向李红出示公函,证实对李红房屋的的停电,系成都市双流县人民政府九江街道办事处指使。
在该公函中,双流县人民政府九江街道办事处发文《九江街道关于禁止对违法建设供电的函》明确通知双流供电局的下属经营单位九江供电所称:“请贵单位立即停止对邹家场社区旧城改造及光华八线二期拆迁区域内的违法建设供电,并拆除其供电设施及设备。
据查,根据国家相关电力法规,供电部门没有任何义务配合政府的非法拆迁行为。且双流县政府在拆迁过程中,从未认定李红的房屋为违法建筑。故,双流县人民政府九江街道办事处的公函于法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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