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人士李必丰被控经济罪 分析指其参与民运被藉词报复
Written on 2012年7月26日星期四 | 26.7.12
作者:心语 |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2012-07-25
因长期参加民主运动而多次被当局关押的四川异议人士李必丰被控合同诈骗一案,周三全天在四川射洪县再度开庭,案件持续到周三下午六时结束,法院隔天继续审理。分析指当局是选择性执法和栽赃,以报复他从事民主运动,包括资助流亡作家廖亦武。
四川异议人士李必丰合同诈骗一案周三再度于四川射洪县法院开庭,案件从上午9时开始中午休庭后下午三点继续审理。直到傍晚6时结束,法院宣布隔天继续审理。
据了解,庭审中,双方就案件情况进行了激烈辩论。开庭后,李必丰对合议庭资格提出质疑,指在前期合议过程中案件利益相关方沱牌舍得集团法律顾问田文松曾参与合议庭合议,严重影响司法公正,要求合议庭进行回避。在合议庭结束后,法官驳回李必丰的回避申请。
下午,李必丰在法庭上提出要求对公安机关所做笔录进行笔迹鉴定,他表示笔录中出现的部分内容并非他所口述,也并非他签字。他与代理律师还指出公诉机关认定事实不当部分,要求法院在采信证据时秉公执法。
参与旁听的六四天网义工蒲飞在庭审结束后告诉本台记者,当局利用经济犯罪拘捕李必丰相信结果并不会乐观。
案件曾在今年5月8日开庭审理,之后律师提出管辖权异议而暂缓了开庭,律师马小鹏认为基层法院无法审理这个案子以及做出判决,必须交由上级法院进行审理,之后被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李必丰因长期经商与人有经济纠纷。控方“沱牌酒业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在当地具一定影响力,与当地政府关系也十分亲近。去年9月8日当局人员以调查经济案件为由将李必丰骗到派出所后按倒在地并带上手铐拘捕,当局怀疑他在2010年帮助流亡作家廖亦武提供了资助。
李必丰的代理律师马小鹏周三向本台表示:案件在当地开庭审理,原本对李必丰就十分不利:合同诈骗案涉及的金额特别巨大,有可能判无期,按照中国的刑诉法规定这类的案子应该要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所以我们提出了这个异议,但是被驳回了,对于这个结果我们很遗憾。
现年47岁的李必丰,原是四川绵阳市水务局干部,在八九学运期间参与行动,并在四川成立青年自治会,担任主席一职,随即组织了一系列关于民主的活动,89年7月他被以反革命罪判刑五年,之后还遭到了几次关押,1997年李必丰向海外媒体披露了绵阳市发生大规模的工潮,隔年被判经济诈骗罪七年。
李必丰的部分诗词文章都在监狱中完成,他与流亡作家廖亦武是狱友,著有《我的证词》和《子弹鸦片——天安门大屠杀的生死故事》等。
四川维权人士黄晓敏周三向本台表示:从法律角度来说,当局是选择性执法和栽赃,给一些莫须有的罪名,主要还是因为他近年来关注人权推动司法进步做了一些贡献,被地方官员采取了报复,我觉得这个是最关键的因素。李必丰在四川在绵阳算是有名的维权人士,他在中国人权改善和民主的推动上做了很多,也写了很多具体的东西,所以他成了地方当局的眼中钉肉中刺,抓住他为了生活工作中的瑕疵和一些问题不放。
李必丰被捕十余次,他说:「逃跑、坐牢、坐牢、逃跑,我就是这个命,我不断在写『命』,可『命』到底是什么东西?」他曾经写过一首诗,称上帝是「天上的老地主」,一心只想「用太阳的金币收买人类」。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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