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图:青岛村民看守所围观开庭 检察院当庭承认错抓
Written on 2012年7月4日星期三 | 4.7.12
作者:义工柏辉 | 来源:六四天网
【天网山东讯2012-07-04】今天夜间,知情人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青岛政法委书记致电郑浩家属,公诉机关当庭承认抓错人。
据悉,今天下午2时许,郑浩妨碍公务案在青岛市第一看守所公开审理【青岛郑浩案看守所开庭 法院拒大批群众旁听】。虽然是可容纳100多人旁听的临时法庭,但四方区法院只办理了2个人的旁听证,其余人都在看守所外等候。
本次庭审,郑浩的辩护人做无罪辩护,开庭伊始,四方法院审判长利法官剥夺了郑浩亲属作为委托代理人的权利,原因是未交辩护人无犯罪证明。此言一出,遭到郑浩亲属的反驳,委托书交了好几天了,并没有人通知交无犯罪证明,是四方法院为了造假,是故意刁难。
庭审期间,公诉方提交了所谓四方分局治安大队张钧胳膊被咬红点的照片,并没有张钧本人的全身照片,遭到郑浩反驳说:“我没咬他!”律师却意外的回答:“没有异议。”旁听家属很着急,他们认为只有一个胳膊的照片,并没有张钧本人全身照,能证明是张钧的胳膊。
在法庭上, 公诉机关承认:抓郑浩是抓错人了,公安机关也表示,确是抓错人了。
四方分局当时要找郑斌,但看到郑浩在村里看下象棋的,便询问,因郑浩是郑斌的哥哥,就误认为是郑斌,导致后来所谓的妨碍公务。郑浩辩护人认为,公安机关并不是抓郑浩,郑浩不予配合也属合情合理,也不存在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打伤郑浩实属违法、犯罪行为。且所谓受伤者张钧正是对郑浩刑讯逼供的警察之一。
今天庭审结束后,法院宣布将择日开庭宣判。
今天下午5点40分,青岛市政法委书记张书记给郑浩的家属来了电话,张书记希望家属劝郑浩的妻子回青岛,家属将今天庭审的情况告诉张书记,也表达了强烈的不满。质问张书记:公安、检察院以及法院都在造假,公安、检察院 都承认抓错人了,为什么不当庭放了郑浩?家属也表达了郑浩妻子的意思:“不放郑浩,不追究公检法的责任,决不回青岛”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认为,在中央政法委领导近日作出着力解决刑讯逼供、裁判不公等问题的指示后,青岛政法委能主动致电家属了解案情和检察院能承认自己办案疏失,并在庭上公开承认错抓错补,这是值得肯定的一件好事。我们希望青岛司法当局能继续彻查此案,早日将郑浩释放出狱,向社会各界彰显中国政法部门勇于纠正自身不足接受社会监督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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