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两级法院指访民不得在中南海周边上访
Written on 2012年8月8日星期三 | 8.8.12
作者:义工柏辉 | 来源:六四天网
【天网四川讯2012-08-08】今天下午,四川省崇州市访民付世强、张银春夫妇赶赴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成都两级法院指访民不得在中南海周边上访,判处张银春败诉。
据悉,在2012年7月18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银春诉成都崇州市公安局拘留违法一案做出终审判决。在(2012)成行终字第198号判决书中,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1年10月14日和2012年3月19人先后两次赴京到中南海周边地区上访为由,确认崇州市公安局对张银春的拘留合法。
在早前崇州市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中,崇州市人民法院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于2010年10月1日联合发布的川公发(2010)126号文件中对违法上访行为界定为由。指到北京天安门广场、中南海、中央领导人住地及周边地区上访。非正常上访无论是个体上访还是集体访,都属于违法上访行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据查,国家设定的专门信访机构国家信访局等部门均在中南海地区附近,如四川省此规定继续予以执行,今后全省所有到国家信访局上访的访民均属非法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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