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徐浩被指杀人判决死缓 举报人冒名已处决10年
Written on 2012年9月11日星期二 | 11.9.12
作者:义工柏辉 | 来源:六四天网
【天网北京讯2012-09-11】今天下午17时,湖北省襄阳市访民赵克凤【湖北襄樊赵克凤遭截访关押40天】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湖北徐浩被控杀人疑点重重,举报人冒名他人已被枪决十年。
来电称,*先生,我是“死囚复案”徐浩母亲赵克凤家住襄阳市,我儿冤狱中!法院凭真凶手张文华举报信裁脏陷害判我儿死缓,请看一审三次开庭的法律文书,证据、举报信、尸检《多家媒体关注、知名法律专家学者呼吁》。可怜我儿坐牢15年仍在狱中,请想法救我儿,有一字可证徐浩杀人,我是不敢告状的,请您救我儿人生…盼儿回家的赵克凤求您,仰望您的关注。
据悉,1997年7月26日,襄樊市传染病医院职工李俊,被发现死于襄东加油站门前的绿化带内。在案发之处,警方的侦查毫无进展,直到7月30日下午2点,李俊的女友韩静报案,称张文华打来电话,告诉她“李俊被徐浩谋杀了”。韩静说,李俊与张文华是传销上下线的关系,赵克凤的儿子徐浩则是张文华的高中同学。当日,警方找到张文华的邻居马东,获知早已潜逃的张文华,曾向其讲述了张、徐二人将李俊杀害的过程。随后,警方又陆续收到两封署名“张文华”的举报信,两封内容几乎一致称:7月24日晚,张文华、徐浩、李俊在张家喝酒,张、徐二人用绳子、钉锤将李杀害,骑李俊的摩托车抛尸野外,并于次日早晨将摩托车存放在一家修理店。信中还画图标明了抛尸地点及存放摩托车的位置。张文华称,襄樊市迎旭小学音乐教师徐浩出于“练胆”、“立人头状”、“想过得更好”的目的,杀死了李俊。举报信成了警方破案的重要线索。7月30日晚10时许,徐浩在家中被捕。
其后在案件审理审查过程中,襄樊市中院经过笔迹鉴定,认定举报信确系张文华所写,并最终采纳了这份证据。曾参与此案审理的襄樊市中院前法官方金龙承认,审委会内部曾有人认为举报信“有疑点”,他本人也认为“不符合法律案件逻辑,我办案子这么多年,在逃犯检举同伙的,少得很,一百个里连一两个都没有”。
1998年12月9日的庭审,徐浩当庭翻供。徐浩称当晚与一名叫作李艳红的女子在一起,被捕后他遭到刑讯逼供,供词都是“刑警队自己写好的……不签不行”。在庭审前日写给父母的信中,徐浩说,自己在派出所遭毒打,在看守所被钉在“死人板”上,铐上土铐和脚镣,十多天“吃不成饭,大小便也要请人帮忙”。辩护律师董文高回忆,1998年第一次见徐浩,他便说自己是被逼无奈,但那时已是其招供一年以后,“怎么可能会找到被逼供的证据?”襄阳市刑警队中队长闫兴邦出庭作证,否认了在徐浩一案中存在刑讯逼供的情况。1999年4月19日,襄樊市中院认定徐浩犯故意杀人罪,判决死缓。
据赵克凤说:徐浩入狱多年,一直拒绝认罪。服刑9年后,监狱曾主动申请为其减刑到有期徒刑20年,但徐浩在拿到减刑裁定后,就撕了。他曾在一封信上写道:“我父亲为了鸣冤已经累死,我不想让母亲再继续鸣冤受累。”
2007年,襄樊市中院的一个老领导告诉赵克凤,张文华已在宜昌因累犯抢劫罪被执行枪决,不过改名换姓叫了唐建敏。此后,检方一直已举报人死亡无法对质为由,拒绝复核。
徐母赵克凤在案发后成了“专业上访户”,多次前往北京、武汉等地要求重审此案,湖北省政法委也曾向襄樊市政法委发函,认为该案“确实存在证据不足……可谓错误百出”,要求该委督促襄樊中院重新调查。然而,各级法院均以“证据充分”及徐浩曾作多次有罪供述为由,驳回了再审申诉。
截至目前,徐浩案仍未进行实质性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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