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应锡 | 来源:六四天网
公安机关岂能充当杀人疑凶的保护伞
四川省中江县公安局,长期以来,无视党紀国法,滥用职权,勾结地方黑恶势力,肆意欺压无辜百姓,草菅人命,人为制造许多冤假错案,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作为众多受害者之一,1995年12月28日,我女儿陈素华带着外孙女范婷婷,从成都双流县回家途中,在中江县民主乡,遭到陈万X,罗建X,罗晓X,罗X拦路抢劫,他们见我女儿漂亮,几个抢劫人便轮流轮奷了我女儿,为怕泄密,他们竟残忍地杀害了她,并碎尸抛于倒虹管内,连年仅2岁的外孙女范婷婷也惨遭杀害。
中江县公安局长刘洪庆亲临现场, 迅即成立’12.28’ 特大杀人分尸案. 然而不知何故, 中江县公安局却将这一特大杀人案, 束之高阁, 受害人家属多次去中江县公安局诉求, 要求依法尹惩杀人凶手, 但中江县公安局却百般推诿, 不予理睬, 甚至将陈万刚等杀人凶手拘留后又放出来。
中江县公安局在我女儿遇害当天, 就做了尸检报告, 但至今长达16年, 却不肯给受害人出具尸检报告。
近十六年来, 受害人一直不断向四川徳阳市, 四川省, 赴北京中央上访, 呈诉冤情。中江县公安局迫于压力,2007年进行DNA鉴定. 但就是对本案置之不理. 尤其令人发指的是, 中江县公安局为了竭力阻止受害人家属进京上访, 竟然将受害人上访北京两次非法抅禁。
我迫切希望各媒体和一切主持正义的人民共同帮助受害人家属. 管一管这些无法无天的执法者, 从重从快将杀人碎尸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受害人家属;陈应锡
联系电话;1518101XXXX
2012年10月18日
(为保护公民隐私,部分内容有修改)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