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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蒙冤公检法司干警致十八大第三封公开信

Written on 2012年10月31日星期三 | 31.10.12


作者:李兴忠等 | 来源:六四天网

“维稳”决不应该成为打击维权者的借口
——全国蒙冤公检法司干警致中共“十八大”的第三封公开信


尊敬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大全体代表暨新的党中央:

当今中国,见诸媒体、宣传口号中最多的一个词,非“维稳”莫属。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和政府工作中的头等大事就是“维稳”。

为什么要维稳?假如一个社会是民主、公平公正的,怎么会有不稳定因素?有着强大民意支持的政权,人民只会从心底拥护、爱护并保护她,哪会有人去毁坏她?如果真有的话,人民也会群起而攻之。

国内许多影响稳定事件的发生,往往源于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实利益受到严重侵害。乌坎、什邡、启东等等全国各地的群体性事件,都是因为官商勾结,强取豪夺,或者强拆房屋、强占土地却不给予相应的合理补偿;或者严重侵犯群众利益,不但不妥善加以解决,反而滥用职权,将维权群众当做“敌对势力”而强加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然后非法使用强制措施,殴打、绑架、拘留、劳教,甚至判刑。更有甚者,在一些滥用公权力猖獗的地方,司法系统已然丧失了维护法律公平公正的职能,反而成了制造冤假错案的机器。

维权群众完全支持国家的“维稳”思维。维护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生活美满幸福,这是包括维权群众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但是当前的中国社会,一个严酷的现实摆在每一个人的面前:许多地方的主要官员贪腐成性,沆瀣一气,祸害一方。他们口口声声维护社会稳定,但是他们操控下的“维稳”已经与党中央要求的维稳背道而驰,完全把“维稳”异化为各种各样的利益集团冠冕堂皇地维护其贪污腐败“成果”的惯用手段,作为他们掩盖自己违法乱纪罪行的得力工具。他们以“维稳”为借口,对敢于揭露并公开反对他们违法乱纪行为的公民进行疯狂迫害、残酷打击,制造了一起又一起的冤假错案,引发了一个又一个维权事件。他们屡屡制造新的侵权和维权事件,引起社会矛盾不断恶化,对抗更加激烈。这样恶性循环,导致了目前全国的维权者成千上万,越“维稳”却越不稳的局面。奸佞不除,国乱不已。事实证明,那些贪官污吏和滥用司法公权力的人,才是破坏社会稳定的始作俑者。正是他们给共产党脸上抹黑、使政府公信力严重受损,他们才应该是“维稳”打击的对象。只有惩治了这些奸佞小人,我们的社会才有长治久安,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否则,厄运会随时降临到更多人的身上。

面对地方上强大的邪恶势力,对于自己的不幸遭遇,有的人无可奈何,被迫选择了屈服和沉默。但是更多的人勇敢地站出来,他们大声疾呼和奋勇抗争。这些不惧恐吓,不惜倾家荡产也要讨回公道,也要向黑恶势力、贪腐官员进行抗争的维权者,从来不抱有任何政治目的,也从来没有对抗政府的想法。他们所追求的只是揭露贪官污吏,最终是为了得到公平公正,讨回并维护自己原本就不多的合法权益。这些勇于起来向腐败说“不”并且进行英勇抗争的维权者,他们也是中国法制建设不断改革、完善的促进者。他们理应受到历史的尊重。

各地的维稳实践告诉我们,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先决条件,“维稳”的过程应成为维护权益的过程。维稳与维权并不矛盾,当所有公民的各项权利受到了保护,社会就自然是稳定的。只有这样,才能应对社会转型期的各种复杂挑战,为改革发展创造稳定祥和的社会环境。维护群众利益,就必须做到公平公正。没有公平公正就永远没有稳定。对维权群众一味的打压,不可能带来社会的和谐;用残酷手段迫害维权者,决不应成为中国特色。


强烈要求中共“十八大”代表和党中央对我们国家当前法制建设中存在的滥权问题予以特别关注!

全国蒙冤公检法司干警恭祝“十八大”顺利召开!

二零一二年十月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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