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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呈贡县交警四死两重伤责任认定书编造情节

Written on 2012年10月22日星期一 | 22.10.12


作者:白翠如夫妇 | 来源:六四天网

我是云南白翠如,我发去的材料【云南黄灿林夫妇就特大交通事故控告呈贡县检察院】,你看,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县交警作出的责任认定书,完全与事故事实不相符,纯属人为编造事故情节,歪曲事故真相,用偷梁换柱手法枉法认定:

1、栽赃:陷害我儿子黄颜彬,把肇事后没有完整形状的报废车去检测说成制动系统性能不合格,但我家的车是才买了几个月的新车,有卖车单位出示证明付后证实。

2、陷害我儿子前排超带一人,有杏孝者茉清芬证言、证词、证实。

3、我儿子黄颜彬是正常行驶在长安车本车道内,离中心线还有0.7米,为什么在认定书中“认定”施会明所驾驶的T850大货车,骑中心线驶来,编造黄颜彬突然驶至中心线,在线路图上明显标志,黄颜彬离中心线还有0.7米,两车撞车地点是在长安车,车道内0.7米所发生的,有呈贡交警李春平绘制的现场线路图证实,人为编造,黄颜彬突然驶至中心线,呈贡交警作出的责任认定书完全已事故,事实不相符,交警不是自己打他们自己的嘴巴吗?纯属人为编造事故情节,歪曲事故真相,用偷梁换柱,以量换质手法枉法认定。

4、在责任认定书中交警办案人员枉法声称,黄颜彬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规》第15条,黄颜彬根本没有违反第15条法规,黄颜彬是遵照标志线正常行驶在自己长安车车道内,办案人员无中生有,强行按给死者黄颜彬,枉法认定使我儿子一直蒙受不白之冤,第15条交通法规是对方施会明所违反第15条法规是所有驾驶员要遵照标志线行驶本次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是施会明目视交通法规,强行越线占道0.7米所造成。

5、T850大货车施会明所违反的交通法规第6条、第7条、第20条、第21条、第45条、第49条、办案人员只字不提,只是无关紧要提了两条,在此交通事故中法律、法规约没有得到体现,呈贡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高红林,鲁云国,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监用执权,玩勿职守,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相互勾结,隐瞒事故、事实、真相、包庇罪犯施会明故意杀人,至今15年逍遥法外。利用执权贪赃枉法,草监人命枉法认定,腐败透顶。


收信后望黄记者帮助我们上网,曝光、呼吁!


求助人:死者父母亲  黄灿林  白翠如为盼

201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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