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海波颠覆国家政权罪获刑八年
Written on 2012年11月1日星期四 | 1.11.12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天网昆明讯2012-11-1】今天上午10时,马小鹏律师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今天上午9时,昆明中院刑事庭电话通知我:异议人士曹海波【曹海波煽动颠覆案首次庭审结束 张念携三月幼子会面】因颠覆国家政权罪,已经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马小鹏律师指出:昆明中级法院没有通知家属和律师,太歪了,18大维稳,就不按常理出牌,不符合常规。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强烈抗议昆明当局判处曹海波有期徒刑八年的违法行径。
标签:
监狱难友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