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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国保大队长率众围观胡金琼强拆案宣判

Written on 2012年11月22日星期四 | 22.11.12


作者:义工柏辉 | 来源:六四天网


今天上午,成都部分维权代表前往围观胡金琼案宣判



【天网四川讯2012-11-22】今天下午,四川省双流县维权代表胡金琼【成都有病法官蔡静开审胡金琼强拆案 官方称从未征地】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双流国保大队长率大批警员围观胡金琼强拆案宣判。

据悉,今天下午14时许,四川省新津县人民法院就胡金琼诉成都市双流县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强拆违法一案做出判决。新新津县人民法院以胡金琼对双流县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强拆违法的行政诉讼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胡金琼的起诉。

在宣读判决后,主审法官当众告知胡金琼:这个判决只是我们法院认为你们时效超过了,我们法院已经和你们当地政府谈过,一定会赔偿你的,只是多与少的问题。

胡金琼的亲朋好友与成都市各区县维权代表到庭听取了判决结果,对新津县人民法院公然枉法裁判的行为当庭表示了抗议。成都维权代表蒋玉琼指法院公然知法犯法,是要逼老百姓去露天睡觉。胡金琼的代理人张鸿玉在法院笔录上签上枉法裁判四个字后愤然离开法庭。而成都市双流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黄队长与多名国保警员在法庭外一直守候到开庭结束,并希望胡金琼理解他们的工作。知情人介绍,现场附近还有装满大批防暴警察的防暴车在附近待命。

天网义工询问主审法官为什么未按照行政诉讼法进行判决,法官答复我也没有办法,你们怎么理解是你们的事情,你们可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胡金琼系成都市双流县维权代表,2008年11月28日,双流县东升街道办事处半夜强拆胡金琼家地处繁华商业口岸的合法商铺375平方米和住房390平方米。2011年6月21日,胡金琼从双流县国土资源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中得知该土地尚未办理征地相关手续。

2009年1月9日,东升镇街道办事处王洪德和李小兵主任出具《关于万忠继房屋拆迁问题的说明》给予胡金琼(备注:万忠继系胡金琼丈夫),该材料充分说明截止2009年1月9日尚未对胡金琼一家进行安置补偿,且明确说明需待其它拆迁户拆迁后再行协商她家的补偿事宜。事后,胡金琼多次到街道办事处协商解决房屋的事情,但均遭遇踢皮球,于是她就逐级上访,均未得到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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