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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蓝田采金死亡1人 家属上访关押100日

Written on 2012年12月19日星期三 | 19.12.12


 作者:曹秀琴 | 来源:六四天网

反 映 材 料

尊敬的相关部门的主管领导:
你们好!

我叫曹秀琴,女,汉族,生于1952年2月26日,系陕西省蓝田县灞源镇庙堯村四组村民,电话:13032905878,我现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将我夫李振财在承包蓝田县国营湘子岔金矿时不幸遇难,以及事后所遭遇的不公正处置,特向您们作一如实反映,诚请得到您们的高度关注,迅速予核实事件真相,给本事件一个令我们满意的处理结果为盼。

陕西省蓝田县国营湘子岔金矿违规违纪,采取层层转包的方式,非法开采金矿。我丈夫李振财就是这种非法经营者的牺牲品。当时蓝田县村民陈明春经非法转包湘子岔金矿的矿洞后,就让我们夫妇到梁上的一个矿洞开采。在此开采过程中的1997年3月23日不幸终于降临到我的丈夫头上,我丈夫李振财被塌陷的土石方当场击中,遇难不幸身亡。

事故发生后,蓝田县灞源镇司法所所长樊文艺负责处理该事件,司法所所长樊文艺以欺骗的手段糊弄我们受害人,先让我们安葬其夫,后再料理善后事宜,谁知我们轻信对方的谎言,等我们安葬丈夫后,司法所就撒手不管了,却把我们指向了湘子岔金矿,可当我找到该矿正副矿长魏亚强和李俊峰时,二位对我出言不逊,而且大打出手,我身上多处致伤,并被殴打不醒人事。为讨个公道,经司法所调解,我才勉强讨回2300元医疗费。实际上金矿方面和陈明春,傅长财双方共赔偿我们3500元。而其中的1200元不翼而飞。

2012年我曾4次上京到访,结果得知蓝田县湘子岔金矿已将我夫的死亡赔偿金赔偿到位,可是至今我们未见分文。后来,我们经多方了解,才知得到我们本家人李振民、李喜宏、李风娃、孙志安等人以说事冒领。这件事便从我找到李喜宏,从其口中得到证实。李喜宏当时对我说:“我领的是国家的钱,我做的事我自己承担。”

我最后一次去京上访时间是2012年8月,8月中旬就被蓝田县灞源镇有关工作人员截留,此时是8月16时许,起初儿子还和我通了电话,后来儿子就和我无法联系。此时我已被有关单位置留。现在我还被羁押置留,2012年农历7月16日县长吴永平对我们亲属说:“人在镇上,三、四天放人”。

我是8月1号离家到北京上访的,8月16日下午4点多,被县上和镇上的人押回到蓝田县灞源镇。

按照灞源镇书记唐碧伟的指示,灞源镇司法所所长陈宾8月18号带我到了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在医生的拒绝和无奈下蓝田县灞源镇司法所所长买通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办理挂号的人员姜晶晶,姜晶晶说:“只要能住上院就好办了,如果住不上院就没办法。”随后,陈宾就要求给我“看病”的医生让我住院,并给我打三支毒针,遭到医生的拒绝。医生叫我们先排队做检查。做检查的人很多,排队一时到不了跟前,陈宾心里有鬼,就放弃了检查,带我离开了精神卫生中心。临走时他对办理挂号的姜晶晶说:“如果家属到医院来查曹秀琴2012年8月18日的看病资料,不要让查。”姜晶晶说:“你放心。”而且他给姜晶晶留了自己手机号码。

8月18号我们回蓝田县住了一晚,第二天陈宾、王小燕、樊定安三人把我带到秦岭山里头的商州市山阳县的一家私人招待所,非法软禁一晚上。期间灞源镇书记唐碧伟又一次给本镇司法所所长陈宾打电话说:“让他想尽一切办法谋杀我”,当时我就在跟前听到的。后来陈宾恶狠狠地对我说:“要不是王小燕、樊安定在这儿,并且人多碍眼,我早就把你杀了!”21号,陈宾把我带到蓝田县王顺山安子沟村一家户主叫刘光亚的农家乐里,书记唐碧伟的司机和镇长耿红波的司机抢走了我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抽走我手机里的电话卡,每天保持有镇上的人不分昼夜看管着我,看管人员均为蓝田县灞源镇政府的官员,第一班为王刚、李婷,第二班为陈宾、樊定安、王小燕;第三班为朱征、樊辉、张祥子;第四班为书记的司机、镇长的司机、王小燕等人。

他们每五六天换一批人,他们不准我外出,也不准我用其他人的手机与家人联系,我完全失去了自由,一直到十八大结束了,11月20日,我才获释回到家。我获释时,镇长耿红波答应11月27号解决我家的问题,至今没有任何消息。

我从8月15日在北京被镇上的干部抓住到获释回家共被非法拘禁三个月零7天,没有给我出具拘禁我的任何法律手续,身份证和户口本及手机卡至今没有还给我。我被他们非法没收的新买的手机也不见了,灞源镇书记唐碧伟不但不处理我丈夫的事情而且还支持庙亚村四组村民谋杀我。

我回到家以后才知道,我的儿子女儿不知我的去向,多次到镇政府、县政府、派出所、公安局打问,到西安的精神病医院、精神病科室寻找,到西安市公安局、陕西省公安厅报警,都打听不到我的信息,孩子们还在网上刊登了寻母启示,也得不到我的下落。早在8月22号,我儿子发现我失踪后,就到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查找,精神卫生中心说:查不到。住院的才能查到。我获释后,11月25号和我儿子李启红到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查我在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看病”的资料,遭到挂号人员姜晶晶的拒绝。他一直压住不处理,然而唐碧伟还支持司法所所长陈宾多次谋杀我。

2011年,蓝田县灞源镇镇长纪张锋组织村民李喜红王新栓张金凤张凤琴等人就曾谋害过我。最后镇长耿红波才告知我们说怕我在18大闹事。

以上就是我及丈夫所遭遇的不公正事件的真实情况,句句为真,件件为实。我愿为此负法律责任。敬请相关部门核实调查。并依法将我丈夫的死亡赔偿金落到实处。同时依法赔偿我们为讨公道所付出的其他相关费用及追究相关违法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为盼。

此致

反映人:曹秀琴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灞源镇庙垭村四组农民

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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