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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监狱干部张久碧控告四川司法厅长李仲彬

Written on 2012年12月11日星期二 | 11.12.12


作者:张久碧 | 来源:六四天网

为中国共产党、全国民族打江山经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役立下汉马功劳,离休后,至今遭遇侵害的血泪控告状

控告人:张久碧,男,现年86岁,初识字,汉族,系四川省达州404监狱离休干部,身份证号:513001270110101。

被控告人:四川省司法厅

厅长:李仲彬

控告人不服被控告人四川省司法厅领导的续职侵权行为,现依法予以控告。

控告事实及理由:

1987年控告人于四川省达川404监狱离休,由于控告人只认识几个简单的字,离休后被控告人的下属单位省监狱局达州404监狱相关领导就将控告人的离休工资非扣,并虚构伪证,设置法律文书,声称“要追究控告人的刑事法律责任”,当时控告人不懂法,又不敢面对,从此害得控告人逃离异乡求生存,像在水火之中生存,生不如死的境地。

2011年控告人为了讨回清白,咨询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委托代理人曹丕荣请求单位领导解决此事,但相关领导拒绝解决2011年前非法克扣的全部工资津贴和阳光补贴,并且变本加历的从2010年12月至2011年4月全月工资及津贴款全部克扣,从本年五月1日起每月只支付4219.50元,至今拒绝解决控告人的一切冤情事实,诉至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和罗江法庭,至今未立案解决。严重的行政不作为,侵权问题,但被控告人一直不重视祥查,为了讨回公道(一言难尽),现特此依法控告,请求上级领导详查、解决,还控告人的清白,情呈百拜:中共中央军委、中央司法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新闻媒体。


控告人:张久碧
维权代理人:曹丕荣
201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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