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不许介入绑架、拘禁等政府行为
Written on 2012年12月9日星期日 | 9.12.12
作者:郭洪伟 | 来源:六四天网
2012年9月28日,因郭洪伟于9月1日外伤引起的坐骨神经病变,行走困难,女友杜红陪同到河北廊坊亲友家养伤养病。11月8日下午4点左右被20多名黑衣人包围绑架。当时郭洪伟被绑架、非法拘禁、殴打、抢夺手机在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宛平城吉瑞公宾馆长达8天;杜红,衣服被扯坏,被两台无牌照黑车绑架到内蒙古通辽市科区防暴大队设的黑监狱3楼,被当班队长赵文静、民警053314殴打,非法拘禁13天。
2012年11月12日,郭洪伟父母和杜红的母亲一同来北京寻找被绑架的儿女,郭的父母被送到马家楼接济中心,11月13日,郭的76岁的老父亲遭到四平市铁东信访局刘彦指挥的3名20多岁的年青流氓的殴打,杜红的母亲哭倒在天安广场,被送进医院,后被押回内蒙通辽。
2012年12月3日,我们一同两家5口人到北京打110报警,受到如下不公正的待遇:
2012年12月3日,报警110后,卢沟桥派出所连警官电话中说:打人不能白打,请到卢沟桥派出所做笔录。
2012年12月4日,郭洪伟到卢沟桥派出所,派出所称:当时谁接警谁接待,请5号9点以后来,在我们一再报110的情况下,当班干警简单地做了笔录,要求第二天9点以后来。第二天,郭又来到派出所,派出所当班警长李刚(警号为:042790)说“我们所领导经过研究,现在正式答复你,2012年11月8日--15日,你被绑架、非法拘禁、殴打及被抢手机一案,构不成治安或刑事案件,统称为政府行为。卢沟桥宛平城吉瑞公宾馆有执法手续,北京政府规定,他们的事我们不能介入,我们进去,他们有权拿枪崩我们,你报案我们也没有办法”。郭要求见领导,该派出所副所长王军(警号为:042430)说“地方政府让你干啥,你就得干啥,让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做,不然你们就遭到惩罚,你们告到哪都没有用,现在命令你们离开,否则让你们公安厅来处理你们,不服你们就到国家政府机关去投诉”。
2012年12月6日,我们一起到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大学城公安分局报案。治安大队刘队长说“政府行为,我们管不了,我们也出不了任何手续,但是我们有记录,如有人过问,我们会提供记录的”。
2012年12月7日,郭到国家信访局信访投诉,早上9点到国家信访局,下午四点信访局6号窗口男性戴眼镜接待员说“此事要到公安部门报案”,郭说公安部门让到信访局来,并说公安部有规定:不许介入政府行为。该接待员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此事应由公安来处理,你到这里来是无理取闹,并在他的电脑上写下:建议遣返。郭在信访局大厅门外打110反映情况,卢沟桥派出所回电话说,让郭9日上午9点后到卢沟桥派出所,可郭到后,派出所副所长王军说“你来一百遍也没用,政府行为,我们也没办法”。拨打110,投诉台让打丰台区公安分局督察电话83299400,督察说给处理。王军接电话后对郭说“你找谁都没用,政府行为,谁都没办法,谁让你和政府做对了”。郭又打督察电话,督察说我们真的没办法,你们政府行为我们干预不了。
我们从九月份受了伤,患了严重疾病就无法上访了,就因为我们曾经是访民,我们的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就可以被政府官员随意剥夺吗!我们没在北京,在外地养病治病,为什么党中央召开十八大,还对我们进行绑架、拘禁、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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