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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市农科院干部控告茅箭区法院非法关押

Written on 2012年12月8日星期六 | 8.12.12


作者:刘玉洁 | 来源:六四天网

控  告  状

控告人:刘玉洁,女,1958年3月13日生,湖北省十堰市农科院干部,联系电话:18772953326。

被控告人:秦金建,男,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法院院长,联系电话:13986888395。

被控告人:张世林,男,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法院副院长,联系电话:13508686188。

控告事项:2009年秦金建自任茅箭法院院长以来,有法不依,错案不纠,为了保官求荣,经常对含冤上访人进行打击报复,利用宾馆酒店私设监狱,非法关押无辜的上访冤民。秦金建、张世林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特殊权力,勾结黑恶势力(十堰移动公司原保安队长彭德兵),非法绑架,私设监狱,关押公民。请求政法机关依法查处,公开为受害人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承担名誉和精神伤害赔偿责任(按国家赔偿标准每天162.65元计算)。

事实与理由:2002年11月,十堰市茅箭区法院以控告人刘玉洁“下落不明”为由缺席判决离婚,长达12年不送达判决书。2006年6月,本人知道案件真相后,茅箭法院又为原审原告喻成斌出示法律文书“生效通知书”,到十堰市房管局将夫妻共同财产全部过户给喻成斌,导致母子二人无家可归;2008年6月2日,喻成斌又利用(2002)茅燕民初字第338号民事判决书到朝阳路派出所在不告知本人的情况下,将户口转移到朝阳中路3号车城客栈的经营场所。针对(2002)茅燕民初字第338号民事判决书的枉法行为,多次在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不立案、不查处。2008年8月26日被迫上访全国人大。茅箭区法院针对财产又重新立案,2009年6月10日茅箭法院再次作出枉法判决。

2012年3月3日,秦金建安排法院党组成员王忠勇进京劫访,在北京西客站十堰市驻京办工作人员将上访人刘玉洁、朱克勤、张仁学、周兴萍用车拉到北京卢沟桥偏僻的山沟里,在王忠勇的指使下,租用豫P—G5149黑车,雇用六男两女黑社会人员在卢沟桥先抢劫手机,后强行把我们绑架到豫P—G5149车上,连夜将我们押回十堰,关押在老虎沟路3号黑监狱5天。3月9日茅箭区法院信访办主任杜昌满将刘玉洁、周兴萍、李君用法院警车转押到十堰茅箭宾馆,雇用十堰移动公司原保安队长彭德兵请的黑社会人员进行看管,彭德兵一家三口(老婆、四岁女孩)由秦金建管吃管住,每天最低三百元工资。我们关押进茅箭宾馆期间发现耿兆洪已在宾馆关押三年,头发已长成披肩发。

2012年6月8日,秦金建又将上访人刘玉洁、周兴萍、张仁学、兰军组关押进十堰市紫金花君悦大酒店,还是彭德兵(彭正军)一家三口雇佣黑社会进行看管8天。

2012年8月23日,张世林通知刘玉洁到法院解决问题,实质性问题一句不谈,又把我关进紫金花君悦大酒店,彭德兵(彭正军)雇佣黑社会进行看管7天。

2012年9月18日,刘玉洁和周兴萍在燕林市场被秦金建、张世林安排的人跟踪,彭德兵(彭正军)又强行把我们拉去住吉阳宾馆。在朝阳路派出所警察帮助下获救,彭德兵(彭正军)一直在派出所门外等候,为了我们的自身安全,只得在派出所大厅留宿两天一夜。

2012年11月1日,张世林让法官何源开车到我住处通知我到张世林办公室协商购房合同,万万没想到这是一个骗局。到张世林办公室不到半小时,彭德兵(彭正军)就带了三男两女进了张世林办公室强行带我去宾馆,张世林不作任何介绍却溜之大吉。彭德兵(彭正军)就动手拉拖,我坚持让彭正军出示法院委托书和相关手续来证实彭德兵(彭正军)的身份。我报警后,彭德兵(彭正军)到下午四点动手抢劫我手机,被法官何源阻拦,不到十分钟,彭德兵(彭正军)利用他在移动公司的老关系将我们手机报停。因为手机打不出去无法和外界联系,5点钟以后彭德兵(彭正军)在秦金建和张世林的指使下,开始动手打人,彭德兵(彭正军)命令他的手下把我从张世林办公室抬出去,彭的手下看到我年过半百的女人不忍心动手,我坚持要见到张世林、秦金建。在茅箭法院的办公大楼内发生这么恶劣的的抢劫绑架事件,法院的所有工作人员和法警竟没有一人出来制止和劝说,彭正军将我左手拇指扭伤疼痛难忍,晚上六点钟彭德兵将我从张世林办公室推倒在地,拖出张世林的办公室门口,正动手打人时,我妹妹刘云赶到现场,立即报警。武当路派出所警察出警后,张世林才到现场。我们姐妹二人给张世林下跪求情,问他为什么要雇彭德兵这样的人对我们进行摧残。张世林又溜之大吉。在警察的劝解下,我说宁愿让警察把我关进拘留所,坚决不和彭德兵去住宾馆。张世林答复不让彭德兵参与,法院内部安排人,结果和警察进入吉阳宾馆。警察走后,仍然由彭德兵安排人看管,11月3日,彭德兵在吉阳宾馆再次动手打人,法院执行庭一位姓刘的庭长也动手,并支持彭德兵只要不服从管制就打。在吉阳宾馆报警后影响了宾馆的正常经营。

2012年11月6日,在法院信访主任杜昌满的指使下,又将我从吉阳宾馆押送到十堰市反腐教育中心关押进8310房间,抢走了手机和身份证。2012年11月23日中午在客房部经理的帮助下,本人才获得自由。从11月1日—11月23日,整整23天没见阳光,每天三餐送进房间,彭德兵不时安排一些不明身份的人进行骚扰,这些人有时冒充移动公司的保安去对我进行人身自由限制,故意寻衅滋事。

综上所述,秦金建、张世林利用黑社会人员对我押送关押看管期间,对我人格上进行了侮辱,精神上受到了摧残,名誉上受到损害。秦金建、张世林对我关押期间从未出面作过任何安抚协谈工作,纯属为了他们保官求荣。他们的这种稳控行为,消耗了国家财力,败坏了党的形象,恶化了党群关系,激化了社会矛盾,撒播了仇恨的种子,扰乱了司法秩序,干扰了司法公正,这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偿还公民自由幸福的生活空间,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和谐社会的幸福感!

每次有大型活动会议期间,茅箭法院给黑恶势力的地痞流氓提供大发横财的机会,给百姓解决问题却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到处摊派、敲诈。


特呈:

各级政法部门,请求依法督办!

控告人:刘玉洁

201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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