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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文水县开审理刘聪慧敲诈勒索政府案

Written on 2013年2月1日星期五 | 1.2.13


[ 时间:2013-02-01 01:43:44 | 作者:刘巧芳 | 来源:六四天网 ]

我叫刘巧芳,女,56岁,山西省文水县南庄镇横沟村人,身份证:142322195603022066,电话:15035878### ;我丈夫刘聪慧,男,58岁,汉族,山西省文水县南庄镇横沟村人,因赴京上访,于2012年9月25日被山西省文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从北京抓捕后,将他以“敲诈勒索(政府)罪”刑事拘留一个月后,10月26日18时实行逮捕。11月19日对刘聪慧下了起诉书,据内部人士透露将上访人员刘聪慧实行司法程序是由文水县县委、县政府和当地公检法开会研究决定的结果。到目前为止刘聪慧被地方司法部门非法拘禁已有四个多月了。2013年元月30日刘聪慧“敲诈勒索(政府)罪”一案在文水县法院开庭审理,整个案子的审理时间持续了约1小时40分左右,参加庭审的有刘聪慧的家属和周边地区的维权人士,他们举起长长的条幅来示众抗议地方政府及司法部门执法犯法的卑鄙行为,他们为正义、自由、平等而呐喊。整个审理期间,法院的法官显得很不自在,因为这个案子根本就不能立案;而检察院的两名检察官所列举的所谓犯罪事实根本是无中生有,一派胡言;律师为当事人刘聪慧做了无罪辩护,他们据理力争,依据法律摆事实、讲道理,火眼金睛地看穿了司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很幼稚的、低级的错误,下面就刘聪慧“敲诈勒索(政府)罪”存在的重要疑点列举如下:

1.本案是2012年6月立案侦查的,而现在的案卷中的证人证词是2012年3月份就取证了,这显然违反了法律程序,就这一点而言就可以推翻了这个案子。

2.所有的款项都是由派出所及镇政府的人亲自开车送到刘聪慧家里的,其中一项是政府以稳控经费记账的,另外两项都是以民政部门救济款记账的,以上的证据都可以在当地镇政府财务所查到的。可现在县委、县政府和司法部门怎么把这些变成是敲诈政府的证据呢?

3.原告所有的证明材料有雷同现象,所陈述的内容出自一人之手,而签字是由不同的证人签的,这样这些证明材料就大有可能是伪造的,当地政府司法部门竟然干出这样的勾当,真是卑鄙可耻。

4.原告的证人材料存在很大的问题,在原告的证人中刘聪慧只认识其中一个,其他人刘聪慧就根本不认识,怎么可以作为证人呢?而且这些人的证明材料上都没有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介于这样的情况刘聪慧的律师对原告的证明材料绝不认可。

全世界的人民看看在中国一个手无寸铁的农民就这样被地方政府的官员们公报私仇、打击报复,使得刘聪慧身心遭到了极大摧残,开庭当日上午将近11点,我们全体家属和维权人士亲眼看到刘聪慧双手带着冰凉的手铐、双腿带着沉重的脚链,胡子很长,面色惨白,眼睛灰暗,少气无力的样子,不知道他是否遭到了毒打与酷刑,从外表上看他至少比四个月前老了10多岁,所有亲人们看到他这个样子都心如刀割,心酸地留下了眼泪,全体家属在沉默中激起了一种仇恨!

是谁强权强加给他无中生有的罪名?是谁有权利夺走了他的自由?是谁让他遭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很不客气地讲一句话:“地方政府的县太爷醒醒吧,你肯定不是一只老虎,但指定是一只苍蝇,不管老虎还是苍蝇都要一起打的,小心下一拍子很有可能把你拍死……”

望各位高层领导关注一下弱势群体吧,要不我们真的没有活路了,这样明显的特大司法错误就这样任凭文水县地方政府及司法部门折腾,该管管他们这种强权打压、司法腐败的官僚作风了,我们对于习近平书记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败措施坚决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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