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3-03-22 14:46:30 | 作者:义工柏辉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湖北讯2013-03-22】今天下午,湖北维权人士尹旭安【湖北大冶市15维稳人员严控尹旭安】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湖北鄂州中院收取调卷费,增加访民负担。
来电称:2013年3月22日上午9时许,我到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复印案卷【尹旭安指鄂州二级法院枉法裁判 湖北高院不作为】。档案室工作人员看了案号后,把案卷找出来,翻了下。说要分管副院长签字才能复印。接着让我在一楼档案室外面等候,她拿我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及案卷上楼去请示。十五分钟左右,工作人员下来说:分管副院长开会去了,不能复印,让我回去。当时我说可以等会散了找领导,可以等。并谈到当事人自己案卷法律规定可以复印,是法院内部规定大,还是法律大?如分管副院长不在,还有院长,要求找院长讨说法,并向其它人谈到鄂州二级法院枉法的七审七判。
工作人员让我不要谈案情,她再次去找下领导。不到十分钟,档案员下来后说,领导批示只让复印自己上诉状,其它的不让复印。同时说:复印三张上诉状,一张一元钱,另外要收一百元调卷费。
由于之前在黄石和大冶二级法院复印没有调卷费收费项目,再加上现场向北京维权律师王宇咨询收调卷费是违法行为。因为要证明法院故意刁难隐瞒案件真实性,不让当事人复印案卷其它相关材料,拿到法院收费证据。在万般无奈下,复印一式三份上诉状,交纳了一百零三元人民币。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认为:调卷费用并非国家认定必须收取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鄂州中院收取访民尹旭安调卷费用已给其造成负担。我们希望鄂州中院能从尹旭安实际情况出发,退还其所缴纳调卷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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