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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昌拆迁征地连环造假 受害村民达三万

Written on 2013年3月9日星期六 | 9.3.13


[ 时间:2013-03-09 18:35:38 | 作者:张桂花 | 来源:六四天网 ]





图片说明2010年4月29日上午11点,西昌市政府2006年征收长安村2组最后一批蔬菜地和耕地,承诺给村民办理25亩安置用地,解决失地农民就业安置,提留175万元征地补偿款,到2010年村民上访讨要安置用地,州、市政府信访回复,“长安2组要求给予25亩自用地,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村民发觉多次被欺骗”后,因当天西昌市政府进场、施工剪彩,村民自发到现场取证,地方公安上前暴打村民,不准村民录像取证的事实。

四川省西昌有关当局在征地过程中,连环造假、欺诈、掠夺广大失地农民商业门面房,失地人员自谋职业安置补助费,未成年人生活补助费。

西昌市人民政府川府土[2006]7号征地文件,于2006年1月20日向四川省人民政府呈送“2006年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报告。该报告承诺如下:

本批次征收土地在报经省政府批准征地一个月内,按以下办法进行安置。

(1)对588名劳动力,每人发给36080.00元安置补助费后自谋职业。

(2)对老人发给安置补助费后,在自愿的原则下纳入社保。

(3)对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每人发给6000.00元生活补助费。

(4)对城镇规划范围内的979名农转非人员均纳入城镇社区管理,并由政府为农转非劳动力免费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并享受下岗、待岗人员优惠政策。

(5)在征地方案批准后,我们将按规定将失地无业农民立即纳入失业保险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逐步解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至今没有兑现以上承诺,征收300余亩土地截留该批征地人员2000多万元,从未对所有失地农民办理过农转非手续,玩空手套白狼。并且准备几套征地方案,欺上瞒下。

其一,编造公文,土地年产值由30倍变为6倍

为了以假乱真,西昌市国土局副局长李詹(现己判刑)代表西昌市人民政府建设用地统征办,提前编造了两份政府公文——“征用(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书”(2006年4月24日、2006年5月30日),这两份虚假文件的日期,均在省政府批复文件的日期(2006年7月11日)之前。这两份虚假文件虽然加盖了多枚政府公章,但是仅有西昌市国土局原副局长李詹(已判刑)的签名,市国土局、乡政府、村委会没有领导签字,仅写上“同意”二字,字迹疑似一人所写。编造两份错误文件号“[200] 341”号,虚构81.238人员安置,土地年产值由30倍,变为6倍,真、假协议征地面积相差23.18亩。

未批先用,少批多征,用一个批文去征收不同范围的土地,供给两家不同单位用地。按照以上两份虚假文件执行,导致失地农民一无安置补助,二无老人社保,三无未成年人生活补助,四无农转非机会和最低生活保障,五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典行“上有政策、下出对策”欺诈行为。   

为了让虚假文件得以执行,西昌市政府的官员上下勾结,胆大妄为,违反程序,违法操作——其一,剥夺了农民的知情权,从来不让广大失地农民见到西昌市政府“西府[2006]7号文”和省政府“川府土[2006]341号”文。包括广大基层干部至今也没有见到过这两份文件。

其二,编造会议记录

征地拆迁事关广大农民利益,根据法律规定,全体村民必须参加,至少必须让三分之二的村民通过。以长安村二组为例,410个村民代表,仅有朱兴友(已判刑)等“七个人参加”。实际上,根本没有召开这次会议,而是事后编造的“会议记录”。凭空编造的这份“会议记录”,注明日期是2006年5月6日,该日期在西昌市政府向省政府打报告申报批地之后四个月。该“会议记录”出笼后三天,村民被迫领取了可怜的“补偿金”。

报批之前,西昌政府根本没与广大农民挨家挨户签订征地协议,不准村民向政府提任何要求,小组长签字盖章就卖地,签字盖章的协议还必须由政府工作人员收走,村,组干部连保管征地协议的权力都没有,采用的是全封闭式运作方式。
                                               
其三,编造“听证告知书”。

涉及广大村民的切身利益,必须由全体村民听证。以长安村二组为例,不仅没有召开任何听证会,而是由村小组长朱兴友一人写了“同意收土地不要求听证”的字据。

其四,倒卖失地就业人员安置地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川国土资建[2002]47号”文,批准长安村二组0.212公顷(3.18亩)安置地,用于村民自用。其实,该土地已经提前于2000年8月10日私自非法卖给了长江造林局凉山分局,倒卖时间早在西昌市政府向省政府打申请报告的两年前。倒卖土地款至今还有4万元没有收回,这块地13年没有开发撂荒至今。                                      

2012年诉诸法律过程中才发现长安村2组土地早己经在2002年4月29日和2005年4月25日分两批次上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失地农民的生活就业安置用地。该两批次安置地涉及7个村37个组共计:70.5818公顷(1058.60亩),受损村民总数达30000人。

西昌市人民政府西府土[2007]13号文件明文规定,村民安置用地为国有土地,出让年限50年,村民安置地不得擅自转让和改变土地的用途。

网上举报,西昌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2月6日给出信访回复,“回购”系村民安置用地,西昌市政府暗箱操作“回购”,至使失地农民成了不折不扣“裸农”。

如:瑶山村2组2001年交纳21.4亩自用地税费至今没供地。瑶山村9组2002年交纳10.339亩自用地税费至今没供地,2000年西昌市政府征收瑶山村9组集体土地至今还有50多万元土地款未支付村民。

西郊乡张家屯村3组,西昌市政府西府发[2004]10号文件村民安置土地面积39.80亩,2010年1月9日“通告” 内容供给村民安置用地约4.5亩,人均7.09平方米西昌市政府掠夺村民35亩安置建房用地。
   
其五,蔬菜地和耕地没有登记确权,留下了腐败空间。

要补充的是,早在1997年,西昌市人民政府给长安村二组颁发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1998年再次颁布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在与村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将大量的农田和蔬菜地隐瞒不报。

截至发稿为止,西昌市西郊乡数万失地农民尚不知情,而类似操作方法则在西昌广泛使用。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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