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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警察指村民敲诈 村民申诉警察涉黑

Written on 2013年3月21日星期四 | 21.3.13


[ 时间:2013-03-21 11:01:50 | 作者:黎雄兵 | 来源:六四天网 ]
四川两失地村民向开发商索赔土地补偿款被控敲诈勒索案在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开庭

『案情简要』2010年始,绵阳市涪城区城郊乡牌坊村一组100亩农用地被开发商占领建“富森春天”楼盘,村民陈启寿、罗映胜家人获得每人每月160~200元不等的生活费。陈、罗为首的村民四处上访并试图集体阻工,要求增加土地补偿款。2011年前后,开发商补偿陈、罗二户村民共30万元。2012年3月,该楼盘项目被国土部门认定非法并勒令停工、禁止非法销售。2012年8月,开发商要求村民不再上访告状,给付陈、罗两村民10万元补偿款时两村民被警察当即抓获,指控敲诈勒索而拘捕。 2013年3月12日涪城法院首次开庭审理该敲诈勒索案。
 
“办案人员充当黑社会保护伞,办假案!”罗映胜的妻子杨秀琼走出法庭给辩护律师出示了一份《申诉书》。因为带着这份《申诉书》进京上访申诉,2013年1月7日杨秀琼被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分局以“涪公(郊)行罚决字[2013]00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关进了绵阳市拘留所,1月12日期满释放。
  
昨天,与罗映胜一同出庭受审的还有同为牌坊村村民的陈启寿,两位村民因为土地被开发商占领要求获得补偿款而被控敲诈勒索。被敲诈者叫王文富,即开发商老板。村民说,王文富的另一个身份是绵阳市城郊乡南河村的党支部书记。

庭审从上午10点开始进行到中午12点,公诉人以辩护律师提出了警察刑讯逼供获取被告人口供需要进行非法证据排除和调查为由向法庭申请延期审理,法庭宣布休庭。近百名村民前来旁听和声援两名被告人,他们将狭小的法庭围得水泄不通,部分村民只得站立在狭小的法庭外紧贴墙壁和窗口“偷听”这一场公开审判。
 
被告人陈启寿:我是被设套黑办的

“我无罪,是被预先设套黑办的!”被告人陈启寿申辩说,“2012年8月21日下午,开发商王文富将10万元补偿款刚刚交给我和罗映胜,就被警察当场抓住,说是我们敲诈。”

为此,陈启寿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要求证人到庭申请》,称“因2012年8月21号在刑警队受到暴力殴打,被迫按照警察指令签笔录”,要求关键证人王文富及讯问警察到庭质证。

陈启寿的申辩在诉讼案卷中也得到了部分佐证——《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上记载,早在2012年8月13日10时03分,报案人王文富就向涪城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了案,报案称:“陈启寿、罗映胜以图财为目的,以举报王文富位于绵阳市涪城区城郊乡牌坊村一组的工程违规为由,敲诈王文富现金400000元”。

8天后,陈启寿和罗映胜在收受王文富给付的补偿款时被当即抓获。
 
被告人罗映胜:不准把血吐在地上

被告人罗映胜则在亲笔书写的《控告》中,这样表述了其受到的审讯过程:

“2012年8月21日下午大约在下午6时后,我被抓捕到涪城刑警大队提讯,我本以为实事求是的说了一遍后,但办案民警却认为我所讲的内容没有达到他们的目的,在场约五六个民警中,一个提问我的民警(言行模样象办案组长的,以下简称主办民警)叫一个在刑警大队实习的实习生把我的衣服裤子(包括内裤)全身扒光了,继续审问。

“我按事情实际情况回答了提问后,他们仍觉得回答的内容不是他们想要的结果,主办民警就拿起还剩半瓶水的矿泉水瓶子,另一只手抓住我的头发,对我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暴打,之后又将瓶子里的矿泉水从我头上淋下来。在此种情况下,主办民警仍觉得不解气,举起右掌半握拳对准我的脸部左右开弓就打,将我的上牙左右两边各倒数第三颗牙齿打松驰了。

“我当时口腔立马出血,将血水吐在了地上。主办民警看见后对我就是一顿破口大骂,并威胁我说:不准把血吐在地上,如果再吐在地上你就给老子舔起来。晚上大约12点左右,他们按自己的意思写好口供记录,拿来叫我签字,我因怕再受到毒打只得违心的在笔录上签了字。(2012年12月中旬我的牙齿在疼痛中落了,在看守所有人证)”
 
罗映胜妻子:警察是黑社会保护伞

“放我出来时,警察说再上访的话就要劳教我2年!”罗映胜的妻子杨秀琼因为丈夫被拘捕的事情进京上访,于2013年1月7日被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分局行政拘留。

“涪城区公安局的办案人员充当黑社会保护伞,办假案!”杨秀琼认为,开发商和基层官员是黑社会,而公安警察充当了黑社会保护伞。

杨秀琼、陈兵等村民讲述:从2011年2月份起,一些不明身份人员被基层官员雇佣就出现在村社桥头强行阻止村民上访。2012年4月5日和4月12日发生了两次最为严重的群体性冲突。100余名统一穿戴白球鞋、白手套、黑便装、短平头的社会青年在推土机、挖掘机的掩护配合下涌进村庄,摧毁了村民的宅基和房屋,并将吴章全、杨琼华、杨桂琼等7名村民人严重打伤。报案后,警方没有处理打人凶手,更没有对幕后指使和组织者进行调查处理。

相反,自己的丈夫罗映胜倒被警方以“敲诈勒索”的名义抓起来了。

“不把我丈夫释放,我绝不罢休!”杨秀琼因此四处上访。

最近一次,2013年3月3日她又准备进京上访,刚刚到达绵阳火车站时即被警察尾随“劝”了回去。这一次,她始终没能逃脱。
 
失地村民:每月160元生活费

开发商建设的楼盘名叫“富森春天”,分两期建设,一期占地41亩,二期占地59亩,总共占用牌坊村一组村民的土地100亩。

开发商承诺的占地补偿是:58岁以上的村民由开发商给购买社保,58岁以下的每人每月发放160~200元不等的生活费;项目建成销售后,再给村民集体1000万元现金和1200平方米的商铺。

被告人陈启寿说他都60岁了,根本没有人给他购买什么社保,年幼的孙子则每月从开发商那里领取160元生活费。

辩护律师调查获取的一份《发放生活费名册》以及开发商与村民小组签订的建设项目合同书,印证了陈启寿和其他村民关于占地补偿情况的表述。

“过几年,开发商连人影都找不见啦!”村民陈兵一脸的恐惧和无奈,“卖完房子后再给钱给商铺,谁信啊!?”

针对开放商承诺的项目结束后再给1000万元和1200平米商铺(按5000元每平米计折合600万元),村民们认为纯粹是镜中月水中花,是“空手套”。

这也许就是以陈启寿、罗映胜为首的村民们四处上访甚至试图集体去开发商的项目工地阻止施工的主要原因。

“即使开发商届时能兑现承诺,补偿标准也显著不合理!”陈启寿认为自己是在争取合理合法的土地补偿,根本不是敲诈。

本案以王文富为法人代表的开发商绵阳市盛鑫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村民小组签订的建设项目合同书中对土地补偿款的约定是:经双方协商,土地的总价值为人民币1650万元(含拆迁费青苗费),折合每亩16.5万元,而且是一张要等到项目开发售馨后才能兑付1000万元和1200平商铺的“远期支票”!
 
辩护律师:陈、罗两家应获补偿款百万以上

据辩护律师调查了解,牌坊村同等地段区域的地价每亩在100万元左右。辩护律师获得的一份同时期牌坊村二组与四川恒明建筑工程公司签署的建设项目协议书,同样也是100亩土地村民从开发商获得的协议补偿利益总共为6609.6万元。每亩土地均价也达66万元。

至此,已不难理解为什么陈启寿、罗映胜等村民被以“敲诈勒索”抓捕起来后,仍然还有大量村民毫无畏惧的要向开发商索要土地补偿款——拿到手的补偿太低,基本算是没有补偿。

开庭当日,近百名村民前来旁听和声援两名被告人,要求开发商增加补偿款。他们将狭小的法庭围得水泄不通,部分村民只得站立在狭小的法庭外紧贴墙壁和窗口“偷听”这一场公开审判。

辩护律师做了一个测算,按照陈启寿罗映胜所在的牌坊村一组总共170户473名村民人口,参照邻组较低价位66万元每亩的土地补偿价格计算,陈启寿、罗映胜两家共8口人,应该获得的土地补偿利益为111万元(100亩×66万元/亩÷473人×8人=111.63万元)。

涪城区检察院的绵涪检刑[2013]55号《起诉书》指控:“王文富为让被告人陈启寿、罗映胜等人不再上访和阻挠施工,被迫于2011年8月23日左右交给被告人陈启寿、罗映胜共计20万元人民币。”“2012年春节前夕,王文富被迫又向陈启寿、罗映胜支付10万元人民币。”

包括2012年8月21日警方“当场”抓获并收缴王文富给陈、罗二人的10万元土地款在内,开发商总共给付陈、罗二人的土地款才40万元,远不及陈、罗两人应该获得的合理补偿110万元。陈、罗两人是在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

但在被害人王文富和涪城警方看来,陈、罗两人是在“敲诈勒索”。他们认为陈启寿罗映胜等村民频繁进京和去省市政府部门上访告状,并试图集体阻止项目开发施工,这是一种“威胁”和“要挟”,使得开发商王文富产生了恐惧而不得不给陈、罗两村民支付补偿款。

“为了举报制止开发商的非法行为,我们两年多来上访就花销了十八万多元。”陈启寿对辩护律师讲述第一次开发商给付他们20万元补偿款时的情景,“王文富当时主动承诺,只要村民不再上访,已经花费的上访费用由他承担。”
 
国土局:“富森春天”项目违法

自2010年3月以来,陈启寿、罗映胜为主的十多个村民就一直向乡、区、市、省和中央等各级部门信访举报“富森春天”项目违法,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小产权房向社会非法销售、补偿款不到位等问题。但一直没有获得有关部门的回应和处理。

直至2012年3月,绵阳市国土局终于对该楼盘项目的合法性问题作出了回应。3月28日,绵阳市国土局、建设局和规划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绵国土资公告[2012]37号公告”,认定“富森春天”楼盘项目“未取得土地、建设等手续的情况下进行建设,非法宣传和对外出售房屋”。

但是,国土局的“公告”并未能阻止楼盘项目的继续开发建设和销售。相反,4个多月后,两维权村民却因此锒铛入圄。

陈启寿、罗映胜被抓捕后,村民们没有被吓倒,而是继续维权上访。2012年11月5日,绵阳市国土局进行调查取证后,发布了第二份文件“绵国土监行处告知[2012]173号行政处罚和听证告知书”对该楼盘项目作出了如下处罚听证告知:责令牌坊村一组退还非法占地;罚款69万元。

为什么国土部门的接连查处都不能阻止该楼盘的违法行为呢?

“把陈、罗两人叛了,一切问题就都解决了!”面对辩护律师的疑惑,一位知情人如此“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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