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时间:2013-03-14 12:06:30 | 作者:义工柏辉 | 来源:六四天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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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网四川讯2012-03-14】今天下午,知情人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异议人士李必丰案二审本周五再次开庭。
来电称:今天早些,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致电李必丰案辩护人马小鹏、赵建伟。告知两名律师李必丰被控合同诈骗案二审第二次开庭【四川异议人士李必丰案二审首日庭审结束】,将于3月15日(本周星期五)由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射洪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悉,李必丰案二审第一次开庭于2013年1月11日进行,在开庭过程中,李必丰提出数十条质证意见,检方均未做出回答,当日中午12时,遂宁市中院法官宣布首次庭审结束。
李必丰现年48岁,曾为四川省绵阳市税务局干部,1989年参与“六四”事件,因组织游行等活动被判有期徒刑5年。出狱后经商,持续资助异议人士和维权活动。1998年8月,四川省绵阳人民法院就以涉及金额六千元人民币的“经济诈骗罪”,判处李必丰有期徒刑7年。2005年出狱后,李必丰经商取得佳绩,曾资助黄琦、刘贤斌、陈卫等四川异议人士。2011年,四川国保当局曾以其涉嫌协助异议人士流亡为由对其进行询问。2011年9月李必丰再次遭到当局逮捕。2012年11月9日,四川省射洪县人民法院已合同诈骗罪判处李必丰有期徒刑12年【李必丰被以诈骗罪被判12年当庭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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