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3-04-10 02:23:37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江西讯2013-04-10】今天凌晨,江西省景德镇杨素红【江西杨锦椿遭女婿冒签拆迁协议 气急病故】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警方拒处杨锦椿遗案。
来电称,2012年12月25日,我前往北京央视东门口裸体维权,并被北京海淀区拘留所拘留了十天(有拘留证)。可市政府还是不解决问题。2012年12月,市公安局昌江分局受理了该合同诈骗案,但公安不是依法办案——将逍遥法外十年的罪犯绳之以法,而是继续作罪犯的“保护伞”!现在已经过去四个月了(本来两个月就应该或者立案、或者出具书面答复书的),既不立案、又没有任何答复。
2013年4月9日上午10时54分,我又来到景德镇昌江分局,受理此案的王队长不在办公室,我打电话给他,他说:他要等省会南昌交通银行的账目,快则一个星期,慢就说不好了,叫我们再等。我已经按他的话,多等了两个月了。我说:我报的是合同诈骗案,不是经济案,这是两码事了,查账是检察院的工作。检察院说是到上海市查账,而你却说是到南昌查账?他说:他办案是很认真负责的,他有他的办案方式,我们不能干涉他的办案,他们公安要作出我们无法挑剔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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