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时间:2013-04-24 17:56:27 | 作者:义工柏辉 | 来源:六四天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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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网四川讯2013-04-24】今天下午,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维权代表姜成芬【汉源姜成芬脚踢警车劳教2年 表现好可减刑9个月】抵达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雅安汉源姜成芬今日解除劳教,北京警方查与天网关系。
据悉,姜成芬是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访民。2012年5月13日,汉源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向其开具汉公(国保)决字(2012)第01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指:现查明2012年5月9日10时许,姜成芬伙同戴月权、林永良两人未经许可私自带领法国法兰西24电视台驻北京记者季伯文及其助理商明携带摄影器材到丰台区六里桥北里5号院四川省驻京办信访处非法进行拍摄,信访处工作人员发现后上前制止,姜成芬等人不听劝告,带领季伯文继续对办公场所进行拍摄,后被赶到的丰台分局民警制止,致使四川省驻京办信访处无法正常工作长达2小时。对姜成芬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2012年5月25日,雅安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下达雅劳教字【2012】第6号劳动教养决定书。该通知书称汉源县公安局以姜成芬扰乱单位秩序一案,报请对姜成芬执行劳动教养两年。在该决定书最后,雅安市劳教委认定姜成芬多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处罚后仍不思悔改,并将原来一直的非正常上访逐步有预谋的转变为与境内外媒体接触、恶意炒作报道、致使国家、政府形象受损。对姜成芬处以劳动教养1年3个月。后送往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关押。
2012年12月27日,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专程赴楠木寺劳教所调查姜成芬与天网创始人黄琦联络情况。要求姜成芬说明如何将材料上网,是否参与北京访民电脑学习班以及与其成员关系。
在资中楠木寺劳教所,姜成芬被强迫参与每日十个小时的劳动,用线穿手工珠。在被强迫劳动近10个月后,资中楠木是劳教所在释放时给姜成芬支付了300余元工资。在此期间,姜成芬被劳教所安置在12人间居住,每天只能吃鸡骨头与未经处理鸡杂熬成的汤,没过一段时间能吃到一小块猪肉。在医疗方面,楠木寺劳教所只会向被劳教人员提供少量药品,极少同意劳教人员住院治疗。
2013年4月24日,在未通知姜成芬本人的情况下。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将姜成芬骗出劳教所后,向姜成芬强制传达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将姜成芬强制驱离劳教所。
出狱后,姜成芬、常华平立即赶赴成都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总部,看望黄琦先生并向各界朋友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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