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3-04-05 12:41:40 | 作者:王素青 | 来源:六四天网 ]
我是广元市利州区回龙河工业小区学工村六组村民王素青,女,汉族,生于1963年9月16日,现年50岁,小学文化,农民,身份证号码:510802196309160461。
我怀着十分悲愤的心情向贵网反映学工村党支部书记王行忠和回龙河办事处及有关部门的个别领导行政乱纪作为的事实证据如下:
一、我是回龙河学工村六组土生土长的人,1983年土地下户,我本人分得联产责任承包田地共0.84亩,含自留地,由于有土地耕种,虽然生活不是很富裕,但还是过得去。
二、本人王素青是1986年12月28日依法登记结婚,于1997年3月5日离婚,本人户口一直未迁出,结婚以来,没有分得男方剑阁县金仙镇西河村四组的土地,也未享受任何分配政策,有剑阁县公兴派出所和金仙镇人民政府及西河村委会社上的证明。
三、学工村六组及回龙河办事处等有关部门于2013年举证非法报道,编造假手续迁出我的户口,并强行取消我的联产责任承包土地达25年之久,至今都没有落实。由于无土地,生活困难。为了生存和上访,维护我的合法权利,我负债累累,生活得非常艰辛。学工村的个别领导,特别是村支书王行忠及回龙河办事处的个别领导干部严重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及婚姻法迁移户口等条例之规定。
四、本组与我同等的女子如穆某某、两个王某某、卢某某等,她们为什么结婚后都没有下户口,划有土地并享有农转非的失业保险金,而我什么都没有,是何原因?我冷静思考,原因有两点:其一她们与村组干部是亲戚;其二由于多年前我与村支书记王行忠的母亲发生过纠纷,事隔这么多年,他们一直怀恨在心,打击报复。
五、我于2012年5月农转非,安置10320元,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扣出8488元,还剩1832元,此款到哪里去了?我的失业保险金本人应交1832.88元,集体(组上)应交3500元,东方聚能项目部就交14000.14元,农转非了214人,为什么本组213人都按政策办理了失业保险金,唯独让我一人来交,这是为什么?我要求村组、政府落实划分我的土地并解决我25年所造成的损失赔偿金96354元。恳求贵网及新闻媒体帮我调查核实,并给予公正的报道,维护我这个普通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以上我反映的情况句句属实,决无假话。
反映人:王素青
电话:1350806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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