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3-05-16 16:15:47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
沙溪镇广播站负责人吴海波威胁维权者:国家宣传重地,禁止拍照和录像。
【天网四川讯2013-05-16】今天下午,成都市维权人士李栋柏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四川通江县基层广播站罚款村民3000元。
来电称,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沙溪镇暂住人口邓建波租住该镇街道一民房地下室,月租50元,膝下三子,最大15岁,生活艰辛,靠在本街道做建筑临时工为生。因近些日该镇广播站搞光纤升级(换机顶盒)之故,致使光纤线路所传输的信号中断或不畅。邓建波因不能正常观看电视,于是昨日(2013年5月15日)中午12时许在该民房楼房里光纤经过的地方重新搭接线缆,以求信号畅通,后被广播站人员发现。15日下午5时许,广播站一行数人找到邓建波,指邓建波破坏国家线缆,要其缴纳国家罚款10000元方可了事。邓未见过什么世面,见“官”如上断头台,只好乖乖认罚,央求大人开恩“少罚点”。后广播站“官员”高抬贵手,罚款3000元,但未出具罚款通知单。
据悉,在维权人士介入该案后,沙溪镇广播站的负责人吴海波,用手指威胁维权者面部,说是国家宣传重地,禁止拍照和录像。
维权人士李栋柏质疑该案,通江县下设广播站有行政罚款处罚权吗?是否可以不开罚款单就直接收钱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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