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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姜安春抢险致伤38年 未获工伤待遇

Written on 2013年5月22日星期三 | 22.5.13


[ 时间:2013-05-22 21:42:11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四川讯2013-05-22】今晚,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忠兴镇龙角村七组残疾人姜安春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我抢险致伤38年,未获工伤待遇。

来电称,1975年,我被安排参加忠兴镇龙珠水库治理内滑坡抢险施工作业,当年8月19日,在排除哑炮时我被炸伤致残。左眼失明,右眼炸伤。右耳炸聋,周身多处植皮,石粒遍布全身。经过几十年的不断上访。给中共中央劳动保障局信件上访后,1995年4月才被游仙区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为工伤。2009年6月被纳入绵阳市老工伤保险基金统筹范围,未享受工伤待遇。其后我又到当地政府问什么时候给我叫工伤统筹金。得到的回答是以前的鉴定时间太久,鉴定的标准要求等与现在的相关精神文件有较大的调整,根据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要求,属于老工伤的人员要重新进行伤残鉴定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

2012年9月,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学专家组审核鉴定,结论为三级工伤,部分护理特殊依赖医疗。至今忠心镇政府还是不给我缴纳工伤统筹金,还找各种理由搪塞我。我心力憔悴,各种医疗费不堪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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