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3-05-13 20:08:23 | 作者:丛爱英等 | 来源:六四天网 ] |
控告山东省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法人连业军、车军波非法拘留合法上访者
我们是山东省威海市原文峰二街棚户区住户。市委、市政府明文规定文峰二街是棚户区,为改变市容而进行改造。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连业军操纵下,一再公开承认该工程是“市级重点民生工程”,就应以民生工程政策落实,更何况是棚户区改造,更应该按棚户区改造政策落实。他却将我们的棚户区改造变为商品房卖给我们,并侵吞国家对棚户区改造的8.2个亿的拨款,捞取国家资本。为此我们在本市强烈要求返还我们的合法权益,至今未得到解决,被迫进京上访,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部门投诉。
国务院(1991)20号和(1991)403号文中明确规定:“对确定正当上访人员,不准收容、关押,必须负责到底,逐步予以落实,限期上报处理解决,均按宪法41条,保护公民合法基本权益。”我们的合理合法的权益,却于2013年3月13日在火车站买票以及在家中分别被连业军、车军波指使下被刑拘7天,罪名是“到北京中南海周边非正常上访,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我们按正常上访程序到有关部门投递控告材料犯的是什么法,不让说话,也不让投递材料,是中央规定的吗!若我们违法了,为什么北京市公安局不拘留我们,为什么与我们同行的还有十几个人,单单拘留我们三个人,而且控造以北京公安机关的训诫书为证据。
习主席一再强调“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民心”,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连业军、车军波非但不痛改前非,反而指使公安部门非法拘留我们,用各种卑劣手段威胁、阻止我们进京上访,法理难容。
强烈要求上级有关部门严惩欺压百姓的恶徒,还我公道。拆掉我们棚户区的房子,就得还给我们房子,非法拘留我们就要赔偿我们精神损失费,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控告人:丛爱英、毕肖霞、都春华
2013年5月4日
徐德华、吕桂华、李威、林桂芝、卢书玲、王秀霞、刘良熙、潘秀凤、周荣芝、延成英、卢晓芳、江凤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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