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訊 :
Home » » 袁强控告四川珙县关闭合法煤矿未付经济补偿

袁强控告四川珙县关闭合法煤矿未付经济补偿

Written on 2013年5月19日星期日 | 19.5.13


[ 时间:2013-05-19 22:06:46 | 作者:袁强 | 来源:六四天网 ]
控告状

1999年3月30日,四川省宜宾市珙县人民政府煤矿行业关井压产办公室《煤管办【1999】34号文件》,期限整改矿井通知单位,珙县洛表镇芝麻破煤矿袁强立即投入大量资金,对矿井进行全方位的整改、添置更新井下设备。1999年8月30日,珙县煤矿工业管理局下发《珙煤管【1999】08号》文件,要求各煤矿认真对照自身的安全设施存在的问题,加大投入,力争在九月底前整改验收合格,于12月底前办完生产许可证。

珙县洛表镇芝麻坡煤矿袁强为了拿回前期的投入以后的正常经营,都积极响应上级的布局,通过向银行和个人借贷款投入大量资金,全面细致的对煤矿进行整改更新。进行了全面整改的煤矿等待着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来验收,想早点进行正常的生产。可是一等,再等,三等四等。2000年7月17日终于等来珙县煤矿行业关井压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珙关办发【2000】2号》文件,立即对煤矿进行断电,炸封矿井实施关闭。这种政府行为造成了珙县洛表镇芝麻坡煤矿袁强的巨大经济损失:


其一:对煤矿前期一年多的整改投入没有进行评估验收。

其二:我们开矿以来没有发生过一次事故,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存在资源枯竭,也不是无能力整改。

其三:宜宾市人民政府不按照国务院关于和布局合理煤矿,又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43号)文件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部分地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经济政策的通知(安委办【2007】13号)等文件的要求,政策性因素关闭煤矿,政府应当给予经济补偿。而我矿长期要求政府给予解决,却一直未得落实,连年到京上访,给政府及个人徒增多少烦恼。


其四:强行不准开开煤矿拆出井下的钢轨、电缆和所有机电设备。从炸封煤矿起'煤矿业主负债累累'因不能偿还债主的资金而被债主穷追猛打'过上了不是人过的生活。珙县洛表镇芝麻坡煤矿袁强'强烈要求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督办四川省宜宾市珙县人民政府赔偿关闭煤矿井下设备和整改资金。

控告人强烈请求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合情合理合法给予补偿和赔偿。
1补偿我矿开办煤矿的各项费用280.57万。


控告人:四川省宜宾市珙县袁强

2013年5月19日
Share this article :

发表评论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Copyright(C) (2008-2014)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