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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黄小平控告侵吞5.12救灾物资 拘留10日

Written on 2013年7月21日星期日 | 21.7.13


[ 时间:2013-07-21 17:13:09 | 作者:黄小平 | 来源:黄小平 ]





2009年2月7日,绵阳东街社区主任杨茂转移,倒卖5.12救灾物资被拍照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富乐街道办东街社区:主任杨茂,宣贪污倒卖救灾物资。群众联名控告,遭到游仙公安、政法委的绑架、拘禁、行政拘留,多次的报复行为,事实如下: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发生特大地震自然灾害,东街社区收了400余吨救灾物资,给市民发放一点,于2009年2月7日,利用星期六、日进行转移,倒卖被群众发现(有证据)。向当地政府反映没有结果。2009年9月18日到北京反应,在北西站下车被绵阳驻京办领导拦截,拉到驻京办,宋主任叫了一帮社会人员对我们进行强行搜身,搜走手机、身份证和检举,控告材料,在押回绵阳市途中遭到宋主任请的社会人员殴打(车牌为京EZ5211号,到绵阳北被游仙公安、政法,把我拘禁在绵阳市朝阳厂二楼,对我进行威协,汪大队说:“你在去我拘留你14天不给饭吃,导致心脏病的严重后果”)(有证据)。

2012年3月1日,再次到北京上访,中午在永安门出口,遭遇绵阳市驻京办宋主任请的社会人员绑架,车牌号为黑KQ9959号,押回绵阳拘禁14天,2013年6月3日又去北京反映,宋主任把我从马家楼接送回绵阳,6月13日中午11点,我在家中煮饭,东津路派出所警号为030851带领多人冲入我家,强行抓我到派出所,不准吃饭,编造进京违法的假证据,送去绵阳市拘留所行政拘留10天。

2013年7月3日晚,绵阳市驻北京办事处宋主任从马家楼把我接出来,又用E58222号车送回绵阳金家林,政府把我们送去东津路派出所(警号为030813)的警官,拿出脚镣和手铐给我带上威协、辱骂,上访违法等。另一位警官号为100412号当晚对我进行了行政处罚,送去绵阳市拘留所,又行政拘留10天【四川绵阳黄小平、邓松英进京上访拘留10日】。

请问领导,警具手铐给谁带的,警具脚镣又是给谁带的?这些警察是带有执照的违法人员。我们有证据检举、控告社区干部杨茂宣倒卖救灾物资无人管,他仍然还在上面做官当领导,这些腐败分子为什么要用公权利、公安专政机关来保护,贪污腐败有功吗?这些警官究经在保护谁?

以上事实,诉请党中央、国务院依法保护检举控告人的人身合法权益,查处老虎和苍蝇,还社会公平正义,还控告人人权和法制。

此致

举报人:黄小平

201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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