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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出租车油补费600万元遭侵吞

Written on 2013年7月3日星期三 | 3.7.13


[ 时间:2013-07-03 11:46:08 | 作者:郑国才 | 来源:六四天网 ]

 吉林市郑国才检举官商勾结贪污出租车油补费600万元

检举人于2012年4月实名举报吉林市运输管理处客付勇,吉林市凯鹏出租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继忠、初凤琴非法侵吞国家发放的出租车燃油初贴款涉嫌犯罪行为。

吉林市凯鹏出租车有限公司在没有工商注册前,没有正式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收费出具白条,属于非法偷税漏税行为,从发放油补款中从中克扣油补款占为己有,官商勾结,文件生效在后,发放油补,在前应属于违法侵财涉嫌犯罪行为。吉林市龙潭区检察院违反检查控申程序,从2012年4月受理直到2013年4月末,整整一年时间仅出具吉龙检控申举答字第(2013)1号答复和控申举答字第(2013)2号答复通知书,违反《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40条的规定,检察院应该在最多不超个6个月的时间作出是否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书才是正确的。因此检察院属于不作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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