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瑞峰告官媒胜诉并肯定公民记者身份
Written on 2013年7月24日星期三 | 24.7.13
[ 时间:2013-07-24 23:09:25 | 作者:文宇晴 |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粤语部 ]
2013-07-24
2013年7月23日,北京西城区法院对朱瑞峰控告湖南官媒名誉侵权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书中以“公民记者”来形容朱瑞峰的身份。(朱瑞峰提供)
公开重庆淫官视频的公民记者朱瑞峰,控告湖南官媒名誉侵权一案,周二在北京一审判决胜诉,法庭裁定朱瑞峰可获赔偿3万元,以及官网需公开道歉30天。法院又首次确认朱瑞峰“公民记者”身份。
去年发放重庆官员淫乱视频的“人民监督网”主编朱瑞峰,控告湖南日报旗下的“华声在线”名誉侵权案,周二在北京西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裁定“华声在线”败诉,需要在网站置顶连续30天发布道歉公告,向朱瑞峰赔礼道歉,并赔偿朱瑞峰精神损害金3万。判决书上以“公民记者”的身份来形容朱瑞峰,这也是首次在司法机关承认有“公民记者”的存在。
朱瑞峰在接受本台查询时,对法院作出的裁决感到很鼓舞,认为对方非常尽责。最让朱瑞峰高兴的是,身份得到肯定。
朱瑞峰说︰“认定我公民记者的身份,所以说法院这次判决,对全世界媒体和网友对我的关注分不开。一般的法官在这样的案件中都是敷衍了事,特别像我这样的人,跟公权力和公权力打官司,和党的喉舌打官司,几乎是打不赢的。但这次法院特别认真,所以说我们这些公民记者以及宪法,对国家人员的监督,早已得到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的肯定和支持。”
1998年开始民间维权活动,以致后来通过网上等平台,揭露大陆腐败黑暗的组织“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负责人黄琦对记者说,多年来他们的义工一直从事公民记者和协助受害人代理维权案件,因此经常遭受打压。随著互联网的发展,社会上的不公和官员贪腐行为,得到网友的转发和支持,从而加强了民间的维权力度,可惜当局的打压却从未停止或减少。
黄琦也对法院承认“公民记者”身份感到高兴,他希望这种现象能推崇出去,逐步实现大陆的新闻自由。
黄琦说︰“这是值得我们高兴和鼓舞的事情,这种认可也会使公民记者得到更多权邾的保护,也会把公民记者步步推向全社会,这是一个好的迹象。我们希望这条路能越走越远,最终在大陆实现新闻自由。”
被外界称为“公民记者”的网络作家周曙光,则认为虽然“公民记者”是一个头衔,但随著公民意识的加强,相信会有更多人响应这种揭露不公和腐败的行动。
周曙光说︰“作为一个公民有权利跟任何人说话,也有权利拍公共场合的照片,有权利记录自己或是朋友的想法。从言论自由的角度来看,我们都是有权利的。我始终认为公民记者是一个头衔,觉得要为社会的透明度,说话的人肯定会越来越多。”
案情指,华声在线承办的一个网上论坛,去年11月有用户发布多篇对朱瑞峰有侮辱字眼的文章。朱瑞峰其后要求新闻网站把相关文章删除,认为虚假信息已对他构成人身攻击、诽谤和侵权行为。但是网站并未就朱瑞峰的反映作出跟进,在案件的第一次审理时,有关的文章仍能在网站上搜索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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