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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二代李天一 强奸罪成判监十年

Written on 2013年9月27日星期五 | 27.9.13


[ 时间:2013-09-27 10:11:03 | 作者:文宇晴 |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粤语部 ]
2013-09-26


左上:2013年9月26日,大陆歌唱家梦鸽进入北京海淀区法院,听取儿子李天一的宣判。右上︰有前来围观的访民被警察强行带离现场。右下和左下:被害人代表律师田参军步出法院时高举胜利的手势,随后被大批媒体包围访问。(相片来自六四天网)

解放军少将歌唱家李双江和梦鸽的儿子李天一,年初与朋友强奸一名女子的案件,周四早上在北京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5人强奸罪成立,李天一判监10年,同案4名被告分别判入狱12年至缓刑不等。李天一代表律师称判决不公要上诉。

备受社会关注的官二代李天一涉嫌强奸案,周四早上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案中5名被告全部强奸罪成立。最受触目的李天一判处有期徒刑10年;案中唯一成年的王某判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姓兄弟分别判4年同3年,弟弟获准缓刑3年。宣判期间,受害人杨女士因精神和身体状况欠佳没有出庭。

法院认为,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5名被告人犯强奸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5名被告行为系轮奸,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予惩处。

海淀区法院宣判后召开记者会,发言人范君重申,李天一带头犯案,而且对受害人施以暴力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亦无悔意。虽然犯案时只得16岁,但他的犯罪性质恶劣,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因而判监十年。
他说︰“事实表明,五名被告人违背妇女意愿,共同使用暴力手段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上强奸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曾经请求社会宽容对代儿子的李天一母亲梦鸽,在听判决后离开法院,她没回应在场记者的提问。为李天一作无罪辩护的代表律师陈枢却称判决不公,会提出上诉。
他说︰“我作为李某某的辩护人,是肯定会支持上诉。因为判决的依据以这个言词证据和口供,作为主要的依据。我认为这样的判决是不正确的,我们要提出上诉。”

而案中受害人杨女士的代理律师田参军向媒体表示,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合理公正的,对李天一判刑十年是意料之中,称十年刑期并不算重。他又说,宣判结束后曾联系杨女士,但她没有回覆,相信她已经知道消息了。
他说︰“她的精神状况是有点好转,但还没有彻底治愈,还在接受进一步的治疗。”

李天一等人强奸案引起社会很大舆论,在北京海淀区法院外,吸引媒体以及逾百名各地访民前来关注,大批警察在现场戒备,在法院的安检区对出也架起围栏,不让记者走近。

江苏省访民余南哲对本台表示,数十名警察在法院外拉起警戒线,而且附近也有大批的便衣和保安。包括她在内有十多人被警察带走。

她说︰“我去了以后不到1分钟时间就被控制了。就是上了几个人,强行把我的东西抢掉,然后就被架上车拉走了。后来又有14个人被抓进去了。一直到12点多一点吧,就陆续放了我们,还下一个叫胡大料的,不知什么原因就没有放。”

案情指在今年2月,李天一等5人强行将一名醉酒女子带到一间宾馆轮奸。期间使用暴力殴打,警方之后拘捕5人。同案4名被告全部认罪,但李天一否认控罪,指自己当时醉了不知道事发经过,但又声称当时是嫖娼行为。

8月28日和29日,法庭对李天一等5人涉嫌强奸案,进行了闭门审理。其中3名被告人当庭认罪,并同意赔偿。但李天一当庭否认殴打受害者人,也否认与其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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