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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枣阳检察院盗卖孙丽琴200万工厂已18年

Written on 2013年10月26日星期六 | 26.10.13


[ 时间:2013-10-26 11:12:40 | 作者:义工蒲飞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湖北讯2013-10-26】今天上午,湖北枣阳居民孙丽琴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 湖北枣阳孙丽琴200万工厂遭检察院盗卖,18年未处理。

来电称,我叫孙丽琴是湖北省枣阳市人,我19岁开始经商,29岁承包镇办企业、30岁办合法私企后招来横祸。

1995年1月17日至18日两天,湖北枣阳市全国模范检察院邱吉峰等等人渎职侵权,非法独家哄抢、拉走、卖掉我合法私企全部资产现价值200多万元。其后,该检察院将我扣押,刑讯逼供7日办假案,越权拿走证件。

在案件发生后的18年,该院至今不给资产清单,至今不给该案法律文书,至今不如数退还资产、至今不赔偿损失,至今不恢复企业至今不还我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后来我知道,枣阳检察院对我的所谓强制性枣阳市国营酒厂勾结检察院,钱权交易,非法把我私企资产低价卖给该厂,贪赃枉法。

在1995年,我的企业是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是经镇政府经委批准的合法私企,我一切资产是合法的。检察院邱吉峰等一帮人暴力卖掉我现价值200多万元资产是犯法的,  主体错误。应当如数退还,赔偿。

2007年6月25日,枣阳市检察院在协议书里谎称“当时负责查处工作的工商监察室已撤销”。其后枣阳市工商局在2012年的书面答复____我局无办案单位查处此案。                      

在此间,我多年向各级领导反实案,遭到百般残害,惨无人道打击报复:累计非法拘禁400多天,残酷虐待,栽赃陷害劳教一年,杀我灭口,将我右髋骨撞脱位、盆骨撞骨折、全身到处是伤,儿子赶出学校。邱吉峰于2013年8月13日下午约4点左右在枣阳市检察院信访接待室门前偏南对我严厉的说:“ 我早就想收拾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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