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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围场县愿救助采矿户张明如20万

Written on 2013年10月27日星期日 | 27.10.13


[ 时间:2013-10-27 21:19:07 | 作者:张明如 | 来源:六四天网 ]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广发永乡协力永村有开采证,村民张明如是十几户采矿户其中一户。只因张明如挖到有价值的矿脉,村委会又与他人签定开采合同,充许他人在张明如开采范围内开采。导致两矿井贯通出现隐患,被地质矿产局处罚,后来仅仅通知张明如恢复生产。而另一户赵清友将村委会做为被告诉至法院,(1999)围经初字305号民事判决书,判“原、被告继续履行开采合同”。1999年11月11日赵清友带领一伙人将张明如打下山。自此张明如走上了上访路,历经5年之久,(2004)围监再字第6号民事判决将张明如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判“原、被告开采合同终止履行”。按理说村委会应当和张明如继续履行开采合同,可是则不然,村委会又将矿卖给松华矿业公司开采;对其他采矿户都是给了补偿,采矿户放弃经营权;唯独不给张明如补偿。其行为说明当初诉讼实属恶意。自1999年11月11日至2004年之间所造成的损失是法院判决执行错误造成。根据赔偿法第三一条应由国家赔偿,市、省、最高法院均驳回张明如请求,不赔偿,主张经营权的起诉也被驳回。

2007年县政法委包案处理,答复意见书将张明如的经营权说成是违法所得,不给保护;说有投资生活困难,乡政府给20万元救助补偿款,张明如在协议书上签字表示罢访。后来张明如咨询了很多专家和律师,都说张明如的经营权是合法的。张明如又提出要求:按合法给予解决。

2012年9月10日县长高俊利带张明如去全国人大,讨论结果:“人大说张明如的损失由公安、法院两家赔偿”。高县长说回去协调解决,回去后并没解决问题,而是将张明如关进棋盘山派出所非法拘禁73天。

2013年8月,县委副书记祁军接待,张明如说,讲理讲法,将张明如说服,张明如罢访。张明如将他们说服,要求他们帮助把问题解决,祁军书记表示认可。后来有几名律师参加召开了一个会,经过讨论都认可张明如的诉求和主张。按理说应当帮张明如把问题解决,可是2013年9月11日祁军书记接待说,如果出现非访就让乡政府起诉张明如,要回20万元救助补偿款,给不了就让张明如坐牢。

“迟来的公证,就是不公正“。由于政府的行为给张明如造成几千万元的损失,多年得不到合理解决,仅给损失的0.几%的20万再要回去,哪里还有公道可言!手握强权可以为所欲为,弱者的权力根本就不是权力。正常访上级只登记不解决,上级顶着不办,弱者的诉权实际上已经被剥夺;去中南海、天安门求助又被扣上非访的帽子:被拘留,劳教;表达能力差的被扣上无理访、缠访、闹访遭受折磨;表达能力强的也同样遭受打击、陷害。这样没有公平心和爱心的人把持权力,对信访案件顶着不办,剥夺公民的诉权,社会永无宁日。相关部门应严肃处理这样的问题,让冤民重见天日。

张明如

201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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