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文水访民刘聪慧敲诈勒索政府获刑一年三月
Written on 2013年10月30日星期三 | 30.10.13
[ 时间:2013-10-30 20:28:08 | 作者:刘巧芳 | 来源:六四天网 ]
我叫刘巧芳,女,58岁,山西省文水县南庄镇横沟村人,身份证:142322195603022066;我丈夫刘聪慧,男,58岁,汉族,山西省文水县南庄镇横沟村人,因赴京上访,于2012年9月25日被山西省文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从北京抓捕后,将他以“敲诈勒索(政府)罪”刑事拘留一个月后,10月26日18时实行逮捕。11月19日对刘聪慧下了起诉书,据内部人士透露将访民刘聪慧实行司法程序是由文水县县委、县政府和当地公检法开会研究决定的结果。
文水县法院于2013年元月30日及6月25日分两次对刘聪慧“敲诈勒索(政府)罪”一案开庭审理,一直拖着不给说法。今年九月中旬,文水法院和司法局诱导我丈夫刘聪慧想对其实行“社区矫正”,在没有下判决书的情况下,就让我丈夫刘聪慧自己先承认罪行,然后法院再宣判,我丈夫刘聪慧坚决不答应接受“社区矫正”,既然他犯了罪,法院根据法律判决他就是了,如果构不成犯罪,那就无罪释放。到今天为止,刘聪慧被地方司法部门非法拘禁已有13个月零5天了【山西刘聪慧看守所不认罪 拒“社区矫正”】。
最新进展情况,十月中旬文水县南庄镇派出所所长以及村委会治安主任到我家进行三中全会前的稳控工作,作为刘聪慧的妻子我的想法是坚决继续到北京上访,越是中央开大会我们上访的决心和力度比平时更要大,县政府的官老爷们你们怕什么呢?既然你们对我丈夫实行司法程序的研究决定是正确的,你们就不应该怕我们上访啊。显而易见,你们做了愧对人民群众、愧对法律、愧对上级部门的事。反过来,真正犯罪的是你们这些官老爷,在文水县一个人是否犯罪不是以法律为准绳的,而是通过县委县政府开会研究决定的。你们太卑鄙无耻了!
今天上午,我们接到法院通知,我丈夫的判决书终于出来了。以“敲诈勒索(政府)罪”判处访民刘聪慧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我们将继续上诉,将维权进行到底,让法律还我丈夫一个公道。
标签:
监狱难友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