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3-10-11 20:04:27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
【天网湖北讯2013-10-11】今晚,湖北十堰访民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湖北十堰中院否认对金汉艳姐妹承诺。
来电称,2013年8月26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院长王汉立(18963937899)接访指令法警抢走金汉艳、金汉琴的手机将录音证据全部删掉,毁掉证据。10月11日8:30分是市中院约定日,参加者:王汉立、王天航、武汉胜、三个法警、一个照相录音的。王汉立又指令法警强行把手机拿走,接访说的话全部不认。2013年1月21日我们将民事上诉状递交立案庭至今不给法律文书,王汉立仍不写并叫我们去找省高院余慧明写文书叫我立案我立案。连法律都不懂的院长就会指使法警打人毁证据值得党的重用吗?特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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