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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颍上县法院决定逮捕访民陈伟

Written on 2013年11月5日星期二 | 5.11.13


[ 时间:2013-11-05 00:38:00 | 作者:义工刘勇、蒲飞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安徽讯2013-11-05】今天凌晨,安徽省颍上县黄桥镇牛庙村葛庄陈东升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安徽颍上法院决定逮捕访民陈伟。

来电称,2013年10月28日,我妈李成琴因2012年1月31日我家遭入户抢劫,公安局长包庇罪犯。到颍上县信访局上访,被黄桥派出所所长抓走,8天了没有任何消息。我打电话给黄桥派出所,所长说不知道,然后又说等处理完了才和你说。之前,颍上县公安局下达逮捕证逮捕我父亲陈伟,我家至今未得到逮捕通知书。

陈东升称,颍上县给我们我父亲的逮捕证上面只有公安局和公安局长彭图的印章且还是复印件,而且是人民法院决定逮捕。也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将逮捕通告书提供给我们。

据悉,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决定逮捕,但在司法实践中应用较少,我们希望有关政法当局能像社会各界做出解释,并给出使用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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