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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定州市贪污丁灵杰救济款

Written on 2013年11月5日星期二 | 5.11.13


[ 时间:2013-11-05 23:11:57 | 作者:丁灵杰 | 来源:六四天网 ]



丁灵杰,原籍河北省定州市子位镇东内堡村,多年居住于陕西西安【河北警察马家楼抓丁灵杰 访民反击】。2006年因陕西省司法腐败开始上访。自2008年开始子位镇政府多次强制把丁灵杰从西安,北京带回原籍,非法拘禁多次,拘留4次、劳教两次共2年9个月。

2011年6月22日,丁灵杰解教后多次向定州市司法局、子位镇政府申请按照中央八部委提出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解决丁灵杰的生活、就业和居住问题,被定州市司法局局长指责为“犯人,找事”。因生存所需丁灵杰到王府井大街向路人求助,被子位镇镇长张永旺以非法上访,扰乱社会治安为由诬告,保定市劳教委罔顾事实与法律,

2012年1月6日再次把丁灵杰劳教,2013年3月11日解教,但时至如今都没有解决安置问题。

通过网络信访,20013年8月14日定州市信访局通过网络信访给丁灵杰一份(编号:13455061376448708666)答复意见书,答复书中称;1、子位镇给安排工作丁灵杰拒绝安置,子位镇还给了丁灵杰300元救济款,2、丁灵杰拒绝配合子位镇为其办理低保,不递交书面申请。丁灵杰对此提出质疑。

1、子位镇给我安排工作一事,因在非法劳教期间受到种种迫害,导致我身体多病,不能胜任此工作(附;子位镇证明),并不是拒绝安置。考虑身体原因及生活需要,根据国家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政策中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规定,提出由政府帮助解决创业资金等问题,至今未解决。子位镇也从未给过我救济款。

2、因多年上访、被限制自由无经济来源,已欠下了不少外债,患病后更是雪上加霜,无力解决,不得不求助于政府,但子位镇坚持要我写下家庭状况保证书才给低保而且不能上访,这并不符合低保程序。

子位镇更为可恨的是:2013年8月23日,定州市委副书记周胜会安排子位镇政府给我看病,因不愿负担医药费子位镇政府把我抛弃在石家庄市和平医院,在石家庄市救助站的帮助下我才返乡。因无处安身,求助于定州市公安局肖福娣政委才给我安排了住处。因公安局给店老板放话,三天时间我被两次驱赶,不得已返回北京。

2013年9月29日,丁灵杰被定州市公安局政委肖福娣以见定州市委周胜会书记解决问题为由骗回定州拘留。10月10日期满获释丁灵杰即找到了定州市委,向市委王秘书反映上述情况,并要求安排食宿,王秘书当时无力解决,只好借给丁灵杰一百元。10月21日再到定州市委求见被拒。

中央法令成了废纸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的工作意见 》中指出:最低生活保障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和公平正义;要坚持应保尽保,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在全国信访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要紧扣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解决。努力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不合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

《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通知中规定:民政部门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刑释解教人员,要按照规定给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生活困难,但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个体刑释解教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临时救助; 鼓励刑释解教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符合困难认定条件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对于三无人员要解决住处和必要的生活资料。

丁灵杰同样是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却未得到任何安置帮扶,还以“上访”为由拒绝救助。在中央机关的关注下,子位镇还贪污了本该属于丁灵杰的救济款。

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信访条例》的立法宗旨和信访原则就是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接受人民监督,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但现实中却处处遭遇打击迫害,法律、法规在贪官污吏眼里成了废纸

丁灵杰说希望纪委能好好查查这件事,看看本应属于我的救济款究竟给了谁?谁在造假?谁在违背法纪?查出这个祸国殃民的败类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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