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3-12-07 23:58:24 | 作者:义工刘勇 | 来源:六四天网 ]
来电称,11月27日,市公安局信访部门赵继奎主任让我下午两点带我女儿到市局信访,我自己去了,赵主任让我和桂林所的两个民警见面在信访谈。两民警要重新给我做笔录,我没同意。我说笔录你们已经做了多次,为什么还要做?他们说是上面领导让做的。答应我第二天给我做伤情鉴定,可是第二天我就找不到他们了。我再给主任打电话也电话不接了。
12月4日上午,我到市公安局信访部门找他们,女民警小王科长接待我,她告诉我向领导汇报。下午小王给我打电话,让我第二天下午两点到市局信访,我又去了,市局谢科长和我谈并让一个人给我摄像,还让我和我女儿做笔录,我不做。问他们什么时候给我做伤情鉴定?他们就不和我谈了。我说你们答应让我见刘乐国局长能不能给我安排,谢科长说不能。我在门口喊了几声我要见公安局刘乐国局长,谢科长说,你在这犯法,后谢科长报警让派出所给我带走了。
明天,我去北京,大连好多访民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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