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3-12-26 16:31:10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张梦颖拜谒菩萨,求助解决上访问题
张梦颖不顾禁令,再往天安门“非访”
【天网北京讯2013-12-26】今天下午16时,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宋营镇南辛庄访民张梦颖【河北石家庄捣毁张梦颖果树 国土局报警无果】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石家庄公安局一致否认天安门、中南海非访规定,指公安部所为。
来电称,2013年11月12号是三中全会最后一天,我们河北的5个人访民多年问题得不到解决,还被打击报复,被逼无奈,到钓鱼台国宾馆撒传单,割腕自杀,其中石家庄市有两个,我们被带回家乡后,由于影响特别大,石家庄市公安就出台了非访的规定《关于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意见》(见下文),我们大家觉得特别不服。
2013年11月30日,我致电恳请网监转给石家庄市公安局:“权利和义务是并存的。既然石家庄市公安局您做出了非访将被处罚的规定来约束访民行为,咱先不讨论你这个决定是不是合适,您既然以公开的形式表达了你的权利,也说明你要管信访案子,如果是这样,请问您什么时候尽您的义务督促基层当局尽快解决百姓的合法合理诉求呢?在访民这个事情上,希望您别只想享受您的权利约束,您也同样有帮访民督促相关部门解决诉求的义务,如果您只想要权利而不想履行义务的话,请您收回您的不当规定,谁也不想非访,如果您能帮访民解决诉求,你就是规定永远不让我进北京城都可以,如果您管不了,对不起,我将不受您的约束,我会继续用我自己的方式讨公道,如果有神魔不当请您谅解,因为我是被逼无奈,是基层政府的领导们让我走上了不归路,我将用我的生命和鲜血来维护我的人格和尊严,来讨一个公道。河北石家庄高新区宋营镇张梦颖 电话13333043309
因为想问问我案子的进展情况,12.26日上午11点30分,我致电石家庄市公安局指挥中心89663400,说了我的案子后,他说向领导汇报,让我继续等,后我问他知不知道石家庄市公安局在2013年11月23号出台的关于非访的规定,他说不知道,从来没听说过,我问他,各大网站都报道了此事,你怎莫会不知道呢?他说,他没听说过,他问我干什么?我说我有话要跟出台这个部门的人说,他说不清楚,后来就挂断了,当时是13:45分左右。
13:50分,我又致电石家庄市公安局控申处89663386,接线的公安同志把我的情况又记录了一遍,然后我又问他知不知道11.23号石家庄市公安出台的关于非访的规定,他说没听过这个规定,我说各大网站都公布了,他说真没听说过,是不是假冒的啊?我说怎么会是假的?他说没出过,当然就是假的,他说的确没听过有这个规定,在14:10分挂了电话。
14:20分,我又致电宣传科89663316, 我问她知不知道11.23号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台的关于非访的规定?她说搞错了,公安没权利出这个规定,那是公安部出的,我们只是对公安部出的做了一个解释,我说各大网站都是以石家庄市公安局的名义发的这个规定,她说那是记者弄错了,我说为什么各大网站出台后你们不澄清一下呢?她说我们能自己说自己错了吗?在14:35分左右挂了电话。
我听了他们这些回答,很吃惊,不知道接下来该向谁核实这件事,也请石家庄市公安局对此做一个信息公开,到底有没有这个规定?请给一个明确的答复,因为我有话要说。
石家庄:到天安门和外国使馆区上访将被处罚
2013年11月23日 14:20 来源:新华网
本报讯(记者 张瑞谦) 近日,石市公安局出台《关于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坚决打击处理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等严重违法行为。
据介绍,实施意见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到天安门广场、中南海周边、外国驻华使馆区和中央领导人驻地等非信访接待场所重点地区上访的,到外国使馆区“告洋状”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
对在车站、码头、商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张贴、散发材料,呼喊口号,打横幅,穿着状衣、出示状纸,或非法聚集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经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按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非法聚集实施静坐、张贴、散发材料,呼喊口号,打横幅,穿着状衣、出示状纸,扬言自伤、自残、自杀等行为,或将年老、年幼、体弱、患有严重疾病、肢体残疾等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以及在信访接待场所摆放花圈、骨灰盒、遗像、祭品,焚烧冥币、停放尸体,不听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教育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在信访接待场所和国家机关门前交通要道上堵塞阻断交通或者非法聚集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信访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警告、罚款或拘留,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对信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意见对信访人的管辖责任也进行了明确,即一般由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行为地公安机关应与居住地公安机关协商并配合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全面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因情施策,不得限制合法信访活动,不得以组织学习、培训等方式非法剥夺、限制信访人的人身自由。坚持慎用警力、强制措施和武器警械,避免激化矛盾、形成对立,力争把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
在信访活动中实施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要以批评教育为主,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根据《人民警察法》第八条的规定,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对于构成违法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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