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3-12-01 01:31:14 | 作者:吴桂娥 | 来源:六四天网 ]
图为访民在湖北省公安厅前伸冤
2013年11月28日是湖北省公安厅厅长接待日,众多访民早早的来到省公安厅。要求见厅长,向厅长申诉自己的冤屈,找回自己的权益。约10多时,七、八人一组、三组不明身份人员一言未发、像“拧小鸡”似的,将坐在厅内等待接待的吴桂娥、李玉琴和站在厅内的江玉云迅速依次连拖戴拉绑架塞进了警车,随后警车开进了“武昌区梅苑派出所”。按命令下车后看到一年轻女子先于三人带进派出所、后得知其是在接待厅门口被绑架来的,她就是陈艳琳。
被带进所后,警号032236陈警官说:将你们“抓”进来,等候处理。随后一着便服男子紧接着进来要求四人出示身份证,其中三人要求他出示了警察证。在给陈、吴、李、江依次做“笔录”时,四人对警方的行为都不予认可。
当陈警官告知“行政拘留”四人时,吴桂娥口头提出了“现场复议申请”未允。
僵持到次日凌晨1时多,江的老伴来做江的工作将她接走了。余下三人已被关押至今,情况不明。他们至今未归,生死不明。家人至今没有见过一面。不知道他们受到怎样的“待遇”。
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但如此对待这些受尽冤屈追寻自己合法权益的访民,有什么公平正正义可言。访民何时才能讨回自己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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