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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岳池县对刘可俊等三户村民只拆不建

Written on 2014年1月2日星期四 | 2.1.14


[ 时间:2014-01-02 15:19:38 | 作者:刘可俊 | 来源:六四天网 ]

申  报

中共中央信访局:

申请报告书人:刘可俊、刘可兵、刘可美,现户籍新疆,原籍为岳池县朝阳乡武云寺村一组。

我家共有五户,其中两户已得到了合理的经济补助。只有我们的外迁三户在未得到我们授权的情况下,将我们三户按伍仟元一户的经济补助代签了。我们不予认可,特别是刘可兵家住新疆无房产,家里房产已拆没做合理安置。这种结局是两种因素造成,一是镇村领导在宣传政策方面不深入;二是我弟刘术平理解政策不透。根据岳池县乔家镇、朝阳乡挂钩项目房屋拆旧优惠政策明白纸(二)按照第二条、四条规定,我三户即属于“一房多户”又属于“有房无户”这两种情况,三户适用于只拆不建的经济补助标准。

现老房已拆了,地也还耕了,我们诉求是要求按只拆不建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助。按伍仟元一户补助我们不能接受,但我们三户还有权力在本村组修房吗?若这样我们只有要求还三家人的地平方房子,逢年过节回家有个住所。

为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特恳求上级主管领导深入调查,核实核准我们三户应该适用于哪条哪款的经济补助标准,不要一个政策,两种标准。一样事情两种解决办法,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合理合法、在诉求的规定时间内派员调查给我们一个圆满答复。

以上情况敬请中央首长到基层了解处理为盼!

(附房产证复印件、/刘可兵老户口薄)

申报人:岳池县朝阳乡武云寺村一组村民
刘可俊、刘可兵、刘可美
联系电话:18982635956   1898032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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