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4-03-24 10:56:46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来电称,我赞成2013年修析青线省级公路,但应按照国家《公路安全法》执行。因为《公路安全法》中有规定,公路应距住户超过20米远的距离,而我家的房门口距公路边还不足1.5米。析木镇政府强行在我家门口挖大沟,致使房屋下沉裂大缝,变成了险房。这样严重危害了我的生命安全,为此我找到镇里各个相关部门均拒管。我便找到党委尚书记,尚书记也说他们管不了我的事,愿意上哪告上哪告,在无人管我而我的生命安全又受到极大威胁的情况下,2014年1月26日前往北京,天天在北京中纪委登记正常上访。
2014年3月5日,以析木信访办主任李浩为首的二十余人上北京强行再绑架,将我从北京拉回来,然后又对我进行非法拘留十天理由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上访是国家及法律赋予我的权力,国家一再强调上访自由绝对不能阻止和拦截上访人员,海城市析木镇政府和信访办主任李浩剥夺我的合法权力,剥夺我人身自由,强行绑架,强行拘留,阻止我上访。导致我心脏发病,全身浮肿,肋骨肌肉拉伤,乳房肿痛。为维护我的合法权力,我向上级领导求助,请求给予帮助,解决我的人身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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