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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全县高兴芬打工死亡 20多人请愿

Written on 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 | 14.4.14


[ 时间:2014-04-14 20:12:50 | 作者:义工廉焕力 | 来源:六四天网 ]



高兴芬,女,五十七岁,天全县兴场乡人,在雅安西门车站静居住宿部打工两年多,三月二十五日旅馆老板发现高死亡,当日上午十一点四十分给死者大弟弟高兴国打电话说:“你们姐出事,死了。”

高兴芬小弟高兴敏从成都赶回雅安,死者已经拉到殡仪馆,派出所鉴定书认定为:突发疾病死亡。家属也认可派出所鉴定结论。家属认为死者在静居住宿部打工死亡,老板应该本着人道精神承担死者丧葬费,老板赵静芬说:“跟我没关系,我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可以买两个花圈,赶份理。余下问题你们解决。”

家属不同意,先求助雨城区劳动局,劳动局答复:“死者已经超过五十五岁,不属于工伤范围。”随后找到雨城区政府,区政府让找信访办,再找信访办,信访办:“可以双方调解一下。”

四月九日下午两点,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警察在八一宾馆主持调解,老板本人未到场,老板的委托律师说:“出于人道主义,可以给一万。”死者家属不同意,再次当场协调,律师同意给一万七千元。

家属第一次提出一次性补偿四万,因死者在殡仪馆停放多日,现在家属要求老板补偿停尸费和来往交通开支。

四月十四日死者家属又找到雅安市政府,刚纲举着鸣冤横幅到市政府门前,有人报警,七八个警察保安阻止死者家属进市政府,警察说:“你们举牌是违法的。”

此事惊动市信访办古主任,了解情况后,古主任说:“你们去找老板协商。”

家属转而找老板,老板关门找不到。

廉焕力【四川警方:天网报道原则方方面面都能接受】在了解事情经过时,在场的一位雅安维权多年律师说:“你们落进了圈套,法律相关规定,工伤认定上下班必经途中死伤也属工伤赔偿范围。”

家属表示,如无结果,明天还要到市政府鸣冤叫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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