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4-05-01 11:47:01 | 作者:赵红英 | 来源:六四天网 ]
我是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五矿镇金星村八一组村民赵红英【四川江安县赵红英“非访违法”拘留10天】,是(赵忠仁已故)、王家树之女。现向您们再次反映以下情况:
因我多次反映的问题(房子、土地及被毒打、拘留、软禁、吃水放毒(当时报了案的)、下工作贯偷材料、高压电线于2012年4月19日强行从我家房屋顶上跨过、父亲的人身损害等等)至今没有解决。我于2012年9月7日上午10时点左右,打电话给江安县县长张家圆,要求解决我们的事情,他说我的事情没得解决,如果再到北京去上访,还要收拾我。
又于2012年9月份、10月份、11月份,每天24小时的监视我,甚至还在公共汽车上拦截我,在家中在公共场合等监视。江安县信访局副局长陈秀兰、副县长杨利于2012年12月11日还说如再上访就是到省上去回来后都要拘留。于2013年3月7日陈秀兰等人从北京将我接回,在路上收手机、掐脖子,在江安党校软禁9天。2013年11月10日,五矿的周仁洋镇长将我从北京接回后,在公安局逼供后,在五矿副书记刘小华的指使下,不去就用铐铐去,随后公安局的张小飞就叫刘超五抢六拖的送在江安拘留所拘留,在拘留所里没收手机,用手铐,并且胡文静、刘超还说你去告我都没关系。
2014年3月1-7日,五矿政府还请红桥镇(因我暂租房在红桥)吃白粉的24小时监视,且3月6日早晨10:13分打电话到成都举报省纪委(028-12388人工接听台)反映此事,而省纪委(028-12388的人工接听台)说,他不管,叫我找公安。3月8-10日就五矿镇政府的官员、工作人员24小时监视(有像片为证)。我们的事情有依有据的、实事求是的(房屋可实地查看等等)。有违法用地的协议(河床改道协议)、占地赔户表、申请(1997年6月20日)。有江安县公安机关的信访答复意见(2007年5月8日),江安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江公决定[2007]第120号)。从2007年5月8日的答复意见中就能证明张家圆、陈秀兰等领导一直在隐瞒袒护、包庇、为非法开采的黑市五八煤厂作保护伞及不作为行为。对上欺骗,对下压制横瞒,违法拘留、软禁、拦截、监视,足以证明完全和中央政策、法律法规及十八大精神相抵触,仍顶风作案。故特此前来迫切反映,希上级领导重视及依法处理,督促解决为感!(以上均有材料证明,见附件)。
此致
敬礼
上访人:赵红英
201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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