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4-05-31 14:49:57 | 作者:义工蒲飞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四川讯2014-05-31】今天下午,成都市双流县维权代表李红【公安部锦旗案强行取保李红:罪在与错误人一起】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成都警方拒立访民遭维稳人员绑架案。
来电称,我刚才在双流县公兴派出所拿了一份双流县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上写道你于2014年3月7日提出控告的彼绑架案【成都30警察持枪抓13维稳人员 解救3访民】,我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绑架的犯罪事实.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认为,成都警方在阻止维稳人员非法绑架访民后,理应按照刑事诉讼法相关程序来完成案件办理。且维稳人员的行为亦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关于绑架罪的相关犯罪行为认定。
我们希望,成都警方按照前期依法办案的精神,早日启动侦查程序,完成此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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