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4-06-24 13:25:00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来电称:2014年5月22日,我因去中央巡视组住济南办事处,告“烟台市公安局长孙云波、芝罘分局局长陈斌伪造北京市西城公安分局2011年1月23日、24日、2012年9月17日、2013年9月15日、不同时间的假训戒书,并以此于2012年11月11日把我拘留10天”,而再次被地方公安刑拘一个月。
2014年6月23日晚上23时许,我被释放,出来后,烟台北大西街派出所的民警告诉我:因不够成犯罪,改成治安拘留10天。因此,烟台北大西街派出所贾毅警官,给我开了治安拘留10天的证据。
发表评论